索引号 002508174/2019-590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12-10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国资办四项举措抓好国有企业房产管理工作
日期:
2019-03-14 17:26
来源:
区财政局
浏览量:


继我区国有企业房产清查工作开展以来,针对国有企业房产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国资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房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从四方面规范国有企业房产管理。一是加强现有房产管理。开展清产核资,对现有房产权属进行盘点、核对,建立健全房产管理台账,规范合同管理,对现存房产租赁或使用合同进行专项清理。二是规范房产出租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原则,通过市场公开招租方式确定承租方,合理确定租赁期限、租赁底价,规范房产租赁程序,规范出租房产财务核算。三是完善房产管理机制。实行房产管理动态监控。依托《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管信息平台》系统,建立和完善房产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健全房产管理制度,规范房产管理报备。四是加强房产监督检查。将房产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管理职责,确保房产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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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12-10
国资办四项举措抓好国有企业房产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14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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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我区国有企业房产清查工作开展以来,针对国有企业房产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国资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房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从四方面规范国有企业房产管理。一是加强现有房产管理。开展清产核资,对现有房产权属进行盘点、核对,建立健全房产管理台账,规范合同管理,对现存房产租赁或使用合同进行专项清理。二是规范房产出租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原则,通过市场公开招租方式确定承租方,合理确定租赁期限、租赁底价,规范房产租赁程序,规范出租房产财务核算。三是完善房产管理机制。实行房产管理动态监控。依托《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管信息平台》系统,建立和完善房产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健全房产管理制度,规范房产管理报备。四是加强房产监督检查。将房产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管理职责,确保房产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