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06/2019-593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12-31 |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文件
临教财〔2019〕13号
各直属高中、杭州天目外国语学校:
根据《临安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文件,现将2019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经费 (含教育券、国家助学金)拨付给你们(见附件)。
各学校要将学生资助经费足额、及时发放给学生,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卡发放,并做好原始数据的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
校内人民助学金务必按照拟定的管理办法执行,并做好档案留存工作。民办学校按照事业收入的3%足额提取,使用、管理、存档要求与公办学校相同。
附件:2019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教育券和国家助学金补助明细表13号附件2019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教育劵和国家助学金补助明细表.xls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日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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