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74/2019-590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04-08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统一编号 | 临政函[2019]26 | 关联内容 |
一、修订背景
2012年,我区出台了《临安市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办法》(临政函【2012】146号),在一定时期内对规范我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区政府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的工作要求,为了加强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防范政府投资债务风险,浙江省修改了《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临安市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办法》已与我区实际不相适应,必须对政府投资预算管理进行修订完善。
二、修订过程
政府投资预算管理是指对本区各级人民政府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政府性资金所进行的预算安排、执行和监督管理等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预算管理,按照区政府要求,我局认真学习分析了省、市相关法规规定的条款,结合我区政府投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组织调研修改了《管理办法》。于1月7日通过党政网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至各部门和镇街征求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发改、审计、审管办、住建等部门讨论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修订依据
《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3号)。
四、主要内容
原《管理办法》共分六章四十条,其中总则8条、预算安排6条、预算编制及审核6条、预算执行13条、管理与监督4条、附则3条。新修订的《杭州市临安区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分六章三十四条,其中总则3条、预算安排10条、预算执行10条、监督管理5条、法律责任5条、附则2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该办法的依据、目的、适用范围和政府投资项目定义、各职能部门职责等。
第二章“预算安排”明确了项目的预算安排要求、编制原则、编制程序及债务风险控制。
第三章“预算执行”明确了项目预算执行及资金管理程序,主要强化项目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职责。
第四章“监督管理”明确了项目预算安排、执行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要求。
第五章“法律责任”明确了预算管理所涉及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人员的责任追究。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特殊事项、解释权及办法施行时间。
该办法的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单位政府投资预算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对加强项目监管,规范我区投资预算管理将起到有力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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