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根据《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临委〔2017〕31号)和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临人社发〔2018〕4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教育系统F类人才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在临安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任职,并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F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教育系统F类人才分类认定标准详见《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临委〔2017〕31号)(附件1)。
二、认定办法
认定工作通过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进行。
F类人才认定申报流程
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在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中(已失效)注册,申请对象本人或用人单位进入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在线如实填写《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或拍摄电子照片制作成PDF格式文档,制作方法可参阅系统帮助栏目)。
用人单位通过服务管理系统报送材料,打印《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附件材料原件一起送区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锦南街道九州街599号锦南新城文体中心一楼)受理。
2.部门初审。区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对相关信息,并查核社保。材料不完整或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完整且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通过服务管理系统报送主管部门,并将《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归档保存。
3. 复查审核。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进行条件审核工作。对未通过审核的材料,系统将向认定申请人反馈;对通过审核的材料,由服务管理系统报送区委人才办。
4. 认定核准。区委人才办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进行认定核准,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将相关数据信息保存到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数据库,通过服务管理系统将认定结果反馈给认定申请人,同时向社会提供查询。待区委人才办核准后通过服务管理系统打印《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结果》,申请人可在受理窗口领取《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结果》。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临安区F类人才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表格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并打印)。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3.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最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5.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6.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7.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8.符合《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如杭州市教坛新秀荣誉证书)等。
(上述材料请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需现场审核、复印件留存)
四、F类人才可享受的政策优惠
根据《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临委〔2017〕31号)文件精神,为优化人才环境,实施人才金卡制度,对引进的F类人才经审核后发放人才“金卡”,凭卡享受行政审批、人力社保、教育、医疗、住房、交通、旅游、商贸、文化、法律等全方位的服务。F类以上人才免费发放旅游年卡、免费开放锦南新城文体会展中心等(具体可以咨询区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
五、申报时间和受理地址
材料齐全,常年即时受理。各学校根据教师实际情况组织相关教师申报认定。受理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九州街599号(锦南文体中心一楼)区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1088100 63437350)。
区教育局联系人:周老师,63723176
附件:1.《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临委〔2017〕31号)
2.《杭州市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临人社发〔2018〕45号)
3.临安区教育系统F类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流程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