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我区召开规范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推进会。区政府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区信访局、区财政局负责人,各镇街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区公益林管理办公室及玲珑、於潜、昌化林业站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我区现有各类公益林1325119亩,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34%,其中国家级544895亩,省级575424亩,杭州市补204800亩。每年投入公益林建设资金近5000万元,包括损失性补偿、管护支出等。为做好涉公益林信访维稳工作,区委副书记杨泽伟、副区长楼秀华分别作出批示。为贯彻落实区领导批示要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先后转发《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19〕10号),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临农〔2019〕81号),力争通过部门、镇街、村等多方努力,把规范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和管理工作做细做实,尽力消除不稳定因素和公益林信访隐患,保障农户利益,调动广大群众保护和建设公益林的积极性。
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小强主持。区信访局副局长童仁亚通报了近期公益林信访形势,传达了区领导批示精神,提出了工作建议。区财政局农业科副科长李青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并重申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和使用管理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朱永军对规范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和使用管理进行工作布置,要求通过三个月努力,做好4项工作:一是明确各行政村公益林权属,实现集体统管山和到户责任山分离;二是编制公益林到户清册,推进权属到户的公益林补偿资金直拨到户;三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规范集体统管山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四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妥善解决公益林信访问题。根据工作安排,本次规范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计划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编制清册、形成决议、汇总上报5个阶段,计划在8月10日前完成。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周军对规范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他指出,规范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涉及方面广,在工作中,一是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要做好“三个加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机制保障、加强考核管理;二是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氛围,要注重三方面内容:注重舆论宣传、注重风险防范、注重问题化解;三是规范程序,构建阳光工程,要注意三点: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保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