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28日,我区收到浙江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并转办信访件3批次,共4件,累计涉水1件、大气0件、土壤0件、生态0件、重金属0件、垃圾0件、噪声1件、油烟0件、扬尘0件、其他问题2件。
现公开我区第一期已办结的信访1件,详情请登录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an.gov.cn/col/col1666409/index.html)查看。
后期我区将陆续公布已办结的信访情况。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杭州市临安区
信息公开表格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0143 | 临安区太湖源镇高云村素云自然村吴某某,于2012年在村口(素云水库东面200米处)永久性农田保护区上建房,破坏农田。 | 临安 | 其它 | 关于“吴某某在永久性农田保护区上建房”部分属实。经查,吴某某于2010年开始建房,2012年建成,该房屋是其唯一住房。主房超占13平方米,其中一般农田3.5平方米、基本农田9.5平方米;附房占用基本农田74平方米,厨房及杂物间37平方米,阳光棚37平方米;庭院占用农田396平方米。 | 部分属实 | 太湖源镇与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三改一拆办于7月24日组织工作人员进场完成37平方米阳光棚的拆除,附房已在拆除中;针对庭院内相关设施及土地硬化、绿化,决定予以整改,恢复耕种条件;计划即日起10天内完成相关拆除工作并恢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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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杭州市临安区信息公开表(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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