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74/2019-590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12-11 |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财金〔2015〕16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9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金〔2017〕5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PPP项目入库指南(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18〕27号)、《临安市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局于2018年7月5日在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环湖绿道三期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会议,并邀请由五位专家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员参加。其评审验证意见如下:
1、对该PPP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验证。编制单位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PPP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专题汇报,在听取汇报后,专家就该PPP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进行了提问并提出了意见,经过充分讨论评审,该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定性评价分值为 分、财政承受能力远低于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的10%,该PPP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验证。
2、按规定通过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验证的“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环湖绿道三期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实施机构报区政府审核。专家组指出该PPP项目实施方案符合规范要求,目标明确,框架合理,但在设计下一步的建设、运营、管理方面的一些内容和条款上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
3、该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实施机构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及编制单位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要认真研究和吸收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使该PPP项目实施方案更具有前瞻性和规范性,尽快完善“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环湖绿道三期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区政府审核批复。
附件:1.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环湖绿道三期工程PPP项目
实施方案
2.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环湖绿道三期工程PPP项目
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3.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环湖绿道三期工程PPP项目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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