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15/2019-640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9-09-13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已成立临安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需要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性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法规、政策和制度;
2.办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3.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的政务信息;
4.组织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指南和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5.组织开展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合法合规及保密审查;
6.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及本单位规定的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二、专项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督促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机制,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推进各项工作;组织编制并公布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区政府及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对区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情况的举报投诉;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宣传部(外宣办、新闻办):建立健全政务舆情会商、监测、研判、回应等相关机制,利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重点领域政务信息的新闻发布和重大政务活动、重要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委编办:牵头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公开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实施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及价格、化解过剩产能、防范金融风险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经信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重大产业政策、降低要素成本、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城市基本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分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扶贫工作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旅游休闲、公共文化活动及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教育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财税体制改革、国资国企、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税务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安全生产监管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土地征收、国土资源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城乡规划、矿业权出让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水利水电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水利中长期规划、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公路建设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商贸、电子商务、外贸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卫生健康、卫生健康重大民生事项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基层基础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退役军人事务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科技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社会救助、养老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审管办: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矿业等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档案馆:负责现场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已接收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档案管理、利用工作,指导全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提供法律意见;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应诉工作;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衔接协调;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区政府信息公开数据资源平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区政府信息公开数据资源平台信息发布情况的统计;指导区级部门、镇街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临安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领导小组工作,认真落实全区政务公开文件的工作部署和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并按照要求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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