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2302032/2020-5755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城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15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2019年临安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2019年,临安区城市管理局根据《条例》规定,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及时将应公开的事项在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三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认真拓宽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公众号网站等方法,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2019年,我局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1条,内容涉及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公告公示、建议提案等多方面内容。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发布243条,官方网站发布16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 | 增3 | 428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 | 增1 | 191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1 | 0 | 2736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0 | 3585478.2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制性、透明性政府迈出坚实的一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全面,信息发布质量不高,公开事项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存在滞后性。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比较单一,形式不够丰富。
2020年,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予以改进。一是要继续对标进行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首先要照单全收,其次要抓紧整改,把每一项整改任务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内容。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水平。二是要规范工作机制。加大重大决策公开力度,积极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开针对性。三是要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范畴,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全面推进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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