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97/2020-6473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23 |
杭临规划资源告〔2020〕160号
浙江天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07年9月、2009年6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玲珑街道玲珑村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签订临土合字Y(2006)348号、3301852009A21066号出让合同,持有浙(2020)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24383号不动产权证。临土合字Y(2006)348号出让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面积为3333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至2057年9月24日止。
紧邻上述宗地西侧有处311平方米土地,因当时未办理农转用、征收手续,未整体出让给企业。现根据玲珑街道办事处关于要求协议出让的报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亩产倍增”计划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杭政〔2014〕12号)、《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政办〔2018〕26号)文件,拟同意将该31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协议出让给浙江天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让面积由33333平方米增加为33644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工业,出让年限至2057年9月24日止,由受让人按规定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现将上述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63709129 6392281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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