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农机作废告字(2020)第10号
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的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械已灭失,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无法回收的,应当公告作废。据此,现公告下列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及登记证书作废(详见附录)。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9日
公告作废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清单
号牌号码 | 机主 | 地址 |
浙01·22591 | 王洪鑫 | 板桥镇板桥村 |
浙01·B0303 | 周满儿 | 青山湖街道安村 |
浙01·B0305 | 周满儿 | 青山湖街道安村 |
浙01·B00265 | 蔡水富 | 天目山镇杲村 |
浙01·B0043 | 袁旭光 | 天目山镇九里村 |
浙01·20008 | 龙联农机专业合作社 | 龙岗镇汤家湾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