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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欺凌工作的通知
阅读: 时间: 2020-11-19 11:12 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


各直属学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以来,省内外学生欺凌及相关舆情事件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演变成较大的案事件。各校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教安〔2018〕2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学生道德法治教育,加强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健全防范校园欺凌有效机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谐。现就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欺凌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一次专题教育

       欺凌事件伤害的是学生身心健康,损害的是学生家庭幸福,危害的是社会和谐稳定。各校必须充分认识欺凌事件给学生、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每学期要面向全体师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防欺凌专题教育,把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向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讲深、讲透、讲明白,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守规矩,明是非、辨美丑,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不以大欺小,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二、畅通两个信息渠道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防欺凌是一项长期性、艰苦性、复杂性的任务,必须坚持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一是定期开展日常排摸分析。学校要从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行为异常等方面,通过家校沟通、班主任谈话等方式,分析了解其产生的原因,及时发现和准确掌握可能发生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二要公开欺凌事件举报途径。学校要通过在明显区域设立举报信箱、适当方式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公开欺凌事件举报途径,并落实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接收信息、跟进调查处置。

       三、抓好三项工作结合

       各校要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来抓,加强与学校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和年度重点任务的有机融合,不断提升工作的实效性。一是与扫黑除恶线索排摸相结合。加强对日常教育管理中的苗头性事件的调查分析,加强与属地公安部门的对接联系,严防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严防受害未成年人变成施害者,严防事件扩大升级。二是与防性侵教育工作相结合。把欺凌防治工作与今年7月市教育局与市检察院、市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的“西子护蕾”预防性侵未成年人专项行动紧密结合,邀请专业人士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和警示教育,提升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三是与反邪教宣传教育相结合。各校要高度重视邪教活动以及“精神传销”有害培训等对未成年学生侵害的严重后果,重点在学生欺凌线索排摸和调查分析中,加强对是否存在邪教活动以及“精神传销”有害培训侵害校园线索的同步排摸。

        各校学生防欺凌等有关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填写附件表格)请于11月25日前报区教育局安管科。联系人:陶立英,联系电话:63817966。

 

附件:学生防欺凌等有关专项工作落实情况.docx

 

临安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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