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668/2020-673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公安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22 |
本周案例
案例1
11月16日玲珑街道,汤某添加了一个微信好友,对方称可以办理贷款,并向汤某推荐一款贷款软件,汤某通过扫码的方式下载该软件,填写了个人信息后,对方称汤某贷款成功,但是提现需要验证汤某的还贷能力,后以刷流水、银行卡号输错、账号被冻结等理由要求汤某转账,汤某先后汇款4次,发现被骗,共计损失人民币36048元。
案例2
11月17日玲珑街道,许某在某社交软件上认识一位女性,两人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后对方推荐许某投资虚拟币网站,许某在对方的指导下进行投资,先后在对方提供的充值账户上转账12万元,期间许某也提现过1万元,但剩余的钱无法提现,许某就联系网站客服,对方要求许某缴纳手续费38556元、冲正费35230元,转账后网站客服又让许某缴纳解冻费,许某发现被骗,共计损失人民币183786元。
案例3
11月17日板桥镇,李某被拉进了一个微信聊天群,群主发了一个二维码,称可以刷单赚钱,于是李某扫码下载了一个软件,软件里的客服让李某将1万元转入指定账户中,并当天转回给李某12000元,李某收到钱后信以为真,就按照客服指示向指定账户先后转账5笔,但刷单的钱没有转回给李某,李某便与客服联系,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最终无人回复,李某发现被骗,共计损失人民币91260元。
再来看一组临安区反欺诈分中心统计的数据
11月6日——11月22日,临安区共发生通讯网络诈骗案件28起。其中平台类诈骗发案11起,占比最高。
01诈骗案件类型占比
02相关数据分析
03各乡镇街道发案情况
提醒
1、正规贷款平台不会在贷款前收取任何费用,更不会收取保证金;有贷款需求的金融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官方平台贷款;进入平台后,可以通过“企查查”、“天眼查”等工具进行核实;借贷过程中千万不要给任何账户转账。
2、通过网络交友取得受害人信任之后,进行平台投资或购买股票等诈骗案件,是典型的杀猪盘案件。嫌疑人先通过聊天,让受害人产生信任,等关系稳定后,便开始怂恿在他们自制的平台进行投资。等受害人尝到甜头,开始加大金额投入后,开始收网,投入的钱无法提现。
3、任何要求垫资的兼职和刷单都是诈骗!不要有“贪图小便宜”、“轻轻松松赚大钱”的心理,不要轻信所谓的高额回报;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找兼职工作要到正规的招聘、中介平台或公司签订详实的劳务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遭遇诈骗要及时报警并将对方的电话号码QQ、微信、聊天记录等留存提交给警方以便警方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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