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69/2020-6519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0-11-09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组织开展临安区2020年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11-09 09:51
来源:
浏览量:

关于组织开展临安区2020年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工作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鼓励市级“菜篮子”基地减少产品流通环节,推进优质蔬菜直供直销工作,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度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约束性任务清单的通知》(杭农〔2020〕19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农作〔2018〕58号、杭财农会〔2018〕2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8年经重新认定和2019-2020新增的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具体要求为:

1.在杭州主城区开设基地农产品销售门店且正常运营;

2.在主城区或当地城区的规范化农贸市场内设立基地产品直销摊位,基地标识清晰,且经营时间达半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1.《“菜篮子”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表》。申报单位根据直供直销门店和摊位实际情况,填写《“菜篮子”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证明材料。申报直供直销门店的单位需提交门店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门店照片等证明材料;申报直供直销摊位的单位需提交摊位租赁合同、摊位照片等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1.纸质材料报送。各镇(街)主管部门负责对当地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和推荐,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菜篮子”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于2019年9月15日前报送杭州市临安农林技术推广中心农作站。

2.电子表格报送。《“菜篮子”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稿,于9月15日前通过农民信箱发至杭州市临安农林技术推广中心农作站。

不明事宜请与杭州市临安区农林技术推广中心农作物站联系,联系人:王小飞、应学兵,联系电话 61083028。

附件:“菜篮子”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汇总)表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8日

 

 

 

 

抄送: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8日印发

 

附件:

“菜篮子”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1.“菜篮子”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汇总)表(直供直销门店)

基地名称

门店地址

门店面积

门店租金

门店日均蔬菜销量(吨)

基地蔬菜占总销量比例(%)

























 

2.“菜篮子”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汇总)表(直供直销摊位)

基地名称

农贸市场

地  址

摊位号

经 营

起始时间

日均蔬菜销量(吨)

基地蔬菜占总销量比例(%)

























注:表格不够可自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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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0-11-09
关于组织开展临安区2020年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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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临安区2020年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工作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鼓励市级“菜篮子”基地减少产品流通环节,推进优质蔬菜直供直销工作,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度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约束性任务清单的通知》(杭农〔2020〕19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农作〔2018〕58号、杭财农会〔2018〕2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8年经重新认定和2019-2020新增的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具体要求为:

1.在杭州主城区开设基地农产品销售门店且正常运营;

2.在主城区或当地城区的规范化农贸市场内设立基地产品直销摊位,基地标识清晰,且经营时间达半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1.《“菜篮子”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表》。申报单位根据直供直销门店和摊位实际情况,填写《“菜篮子”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证明材料。申报直供直销门店的单位需提交门店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门店照片等证明材料;申报直供直销摊位的单位需提交摊位租赁合同、摊位照片等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1.纸质材料报送。各镇(街)主管部门负责对当地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和推荐,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菜篮子”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于2019年9月15日前报送杭州市临安农林技术推广中心农作站。

2.电子表格报送。《“菜篮子”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稿,于9月15日前通过农民信箱发至杭州市临安农林技术推广中心农作站。

不明事宜请与杭州市临安区农林技术推广中心农作物站联系,联系人:王小飞、应学兵,联系电话 61083028。

附件:“菜篮子”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汇总)表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8日

 

 

 

 

抄送: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8日印发

 

附件:

“菜篮子”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1.“菜篮子”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汇总)表(直供直销门店)

基地名称

门店地址

门店面积

门店租金

门店日均蔬菜销量(吨)

基地蔬菜占总销量比例(%)

























 

2.“菜篮子”基地直供直销项目申报(汇总)表(直供直销摊位)

基地名称

农贸市场

地  址

摊位号

经 营

起始时间

日均蔬菜销量(吨)

基地蔬菜占总销量比例(%)

























注:表格不够可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