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772/2020-5750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板桥镇 | 发文日期 | 2020-02-1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板桥镇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度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一)健全网络,责任到人
我镇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人员专门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调整和完善了镇信息员队伍,加强信息收集与管理,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将信息公开的相关资料印发各信息员,使信息员掌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和内容,形成由镇党政综合办为主、其它各办协助的工作机制,确保按进度、按要求完成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年中,根据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确立了“谁用权、谁公开、谁办事、谁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证了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结合实际,全面推进
我镇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同时,注意到“四个结合”:一是把推行政务公开与“最多跑一次”改革紧密结合,在改革过程中,认真查漏补缺,把所以该公开的信息都依法进行公开,把群众办理较多的事项办事流程都简化并汇总编印成册,发放给群众,方便他们了解;二是把推行政务公开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把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作风贯彻到政务公开工作和各项政务工作中去,激励和推动全镇干部自觉参与,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三是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相结合,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有关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条件、收费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事项,并通过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研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既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增强了相互的了解,又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广大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满意度不断提高;四是把推行政务公开与依法治理相结合,通过实行对外、对内及时有效的政务村务公开,增加政务管理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干部依法行政和廉洁勤政的意识,强化了机关民主管理机制和领导干部自律机制,促进了机关内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三)完善制度,规范公开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我镇建立和完善了有关的工作制度: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办公室与行政村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定期检查考核制度,镇纪委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9年1月以来,镇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资金管理、公共服务、动态新闻等政府信息12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设置政务公开栏。镇认真抓好政务公开栏以及其他公开平台建设,使之成为信息公开的重要阵地,镇政府及15个村均设有公开栏,公开各类信息600余条。二是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公开。充分利用临安门户网站、临安新闻网、今日临安等媒体平台扩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板桥网、板桥官方微博(临安板桥发布)、板桥微信公共账号(板桥发布)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全年共计公开信息530余条。三是印发资料文件公开。将政府信息以宣传册、办事指南等形式印发给群众、群众通报和接受干部群众监督。通过上述形式,基本构筑起了全镇政务公开网络,使政务公开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了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效。
(三)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1月以来,我镇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形成了线下政务公开栏与线上网络信息公开平台双管齐下的平台机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1月以来,受理依申请公开件2件,答复2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1月以来,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019年1月以来,我镇通过问政面对面系统及时答复了群众提出的关于联村供水、牧松线改扩建及污水厂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是由于镇政府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部分信息既与公众密切相关,又涉及工作的保密要求,因此在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侧重点需不断调整,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前来咨询、查阅和申请的人数不多。政务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不多。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我镇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出路,主要工作措施是:
一是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我镇将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二是要增补更新公开信息。我镇将进一步梳理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新发布的文件,并予以审核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务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
四、2020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受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答复格式,在答复依申请公开件时按照规范格式,答复内容多适用法律依据,做到有理有据。
(二)进一步深化公开意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尤其加强《条例》学习,增进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功能,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发挥信息化网络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及时、更全面的信息查阅手段,探索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增强群众查询政府信息的便利性。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公开有关统计数据表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2 | 303674.6 | ||||||||||||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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