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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杭州市绿色品质农业综合示范项目的告知
发布时间:2020-02-27 16:23:50  作者: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6日,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杭州市绿色品质农业综合示范项目的通知》,决定开展“2020年绿色品质农业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现将该通知予以公开。请有意申报者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填写好通知所附的《杭州市绿色品质农业综合示范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考虑到名额所限,故本局需对申报者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筛选上报。望有意申报者于3月31日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报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黄莎,联系电话:63733431。

    特此告知

    附: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杭州市绿色品质农业综合示范项目的通知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7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杭州市绿色品质农业综合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为更好地发挥绿色品质农业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我市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战略的实施,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农作[2018]58号)精神,现就申报2020年绿色品质农业综合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数量:全市拟创建10个绿色品质农业综合示范项目。每个区、县(市)可推荐1-2个符合条件的项目主体。

2、原则:根据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按照不同产业交替建设的原则,最好与已经建设完成的项目在产业类别上有所不同。

3、不宜申报的主体:最近两年在农产品抽检中存在不合格现象的主体;近三年存在政府财政资助资金管理或项目建设不规范被通报的主体;其他被列入信用建设黑名单等的主体。

二、申报条件

    全市范围内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规模以上主体,且符合下列条件:

1、产品(基地)认证全覆盖。主要产品(基地)必须具有“三品一标”之一认定认证,其中种植业生产主体必须拥有绿色或有机认证产品。

2、标准应用全方位。有产前、产中、产后应用和执行市级以上相关标准,实施规范化管理。对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储藏、使用、病虫害防治、产品收获(捕)、储存、包装和运输销售执行相关制度并有详细的记录。

3、质量管控全流程。具备相应的产品检测设施设备,配备相应人员并实施检测,农产品合格证使用率100%,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基本要求,实现质量管理全程可控。

4、品牌品质引领全域化。主要产品具有明显的杭州地方特色,产品质量在市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拥有市级以上注册商标与农产品品牌。

三、申报流程

1、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要在《杭州市绿色品质农业综合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中列出切实可行的建设内容和资金投入的合理计划。

2、县级审核。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的主体,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和申报条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好中选优。

3、市级核准。示范项目报经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核准后,下达准予立项文件,并给予实施主体一次性20万元奖励补助。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市农业农村局质量和安全监管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段永堂,联系电话:85259475。

附件:杭州市绿色品质农业综合示范项目申报表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6日

    附件:杭州市绿色品质农业综合示范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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