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69/2020-697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0-02-03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征求《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20-02-03 10:26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水域生态环境,助推美丽幸福新临安建设,经研究,拟在我区部分水域实施禁渔制度。据此,我局牵头起草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通告》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求期为30日(2020年2月4日至34日)。在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杭州市临安区农林执法大队(渔政监督管理站)反映存在的问题。单位书面反映问题需加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来信反映以邮戳日为准。

联系地址:临安区锦城街道畔湖路101号  

邮编:311301

联系电话:0571-61102638

 附件:1.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2.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3.反馈意见表.docx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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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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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0-02-03
关于征求《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3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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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水域生态环境,助推美丽幸福新临安建设,经研究,拟在我区部分水域实施禁渔制度。据此,我局牵头起草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通告》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求期为30日(2020年2月4日至34日)。在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杭州市临安区农林执法大队(渔政监督管理站)反映存在的问题。单位书面反映问题需加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来信反映以邮戳日为准。

联系地址:临安区锦城街道畔湖路101号  

邮编:311301

联系电话:0571-61102638

 附件:1.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2.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3.反馈意见表.docx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