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748/2020-5237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青山湖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02-07 |
一、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的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深入开展非法宗教场所、非法宗教人士、非法宗教活动整治,帮助场所落实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加强反邪教工作。加强对宗教场所的安全检查。针对个别场所出现的违规商业化经营和违章建筑,予以坚决制止,从严查处,街道成立以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等组成的工作专班,拆除百梅寺新增违章建筑4000多平方米。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场所,引导宗教界人士爱党爱国爱教。
二、推动各村社成立“新乡贤”组织。新乡贤是心系乡土、有公益心的社会贤达。街道组织指导各村进行仔细排摸,成立新乡贤组织,加强新乡贤文化的建设,有效引导大学毕业生、外出人才等返乡,凝聚乡贤力量,探索治理新体系,推动新乡贤组织在乡村振兴中发挥越来越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建立宗教场所“三人驻堂” 小组。“三人驻堂小组”共有4人组成,由街道班子成员(担任组长)、驻村干部和村主要负责人担任组员,网格员担任联络员,具体职责主要包括信息收集上报、教育引导、活动监管、安全工作指导等4个方面内容。目前街道所辖白马寺等11个场所在显要位置进行了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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