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03/2021-690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19 |
尊敬的王颖代表:
您在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后加强长效管理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我局办理,现就该建议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及后续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管理意见和建议。近几年,我区城市化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快速推进,城市面貌日新月异,改造后的小区如何让业主改变观念,引进物业管理,并可以健康、良性的运作,逐步提升广大业主的居住环境是摆在政府面前急需解决的一大课题。2020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布置,住建局提出了“打响物业管理品牌”的工作要求,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后加强长效管理方面,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1、依托“临里红管家”机制,打造“1+3+X”多方联动管理模式,“1”是以街道为核心,充分发挥基层主体作用,营造社区、小区治理良好环境。“3”是以社区、业委会、物业为主要成员,发挥小区日常管理当中的核心作用,“X”是发挥共建单位的结对帮扶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在小区治理中的积极性,形成党员带头,多方合作的新局面。
2、引进社会机构,加强临安区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力量,以购买服务的形式,让第三方专业机构介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及其日常工作,加强业委会组建、换届以及物业服务企业选聘规范管理。
3、按照临安区实际情况,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后业主的需求,出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方案,主要有:
(1)会同国资办研究组建国有物业服务公司的可行性,物业管理在实际运作中,政府属性较强,垃圾分类、防违控违、公共服务、应急保障等方面都有涉及,老旧小区的业主普遍是中低收入家庭,物业管理费收缴困难,加上改造后的小区缺乏管理用房、无物业维修基金等实际情况,由国有公司统筹运作业主接受度较高。
(2)参考《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和老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周边区市的先进做法,今年我局将会同财政局探索出台对参与管理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并考核合格的给予补助及奖励,参照《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老旧小区在组建业委会上面一定的资金扶持。在老旧小区改造时,进一步开放小区公共资源(广告、车位等),为专业物业入驻打开空间。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你们在建议中就如何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给我们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十分感谢你们的建议,我们会根据实际工作开展采纳,欢迎你们继续关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承办领导:陈国春
承 办 人: 华荣伟
联系电话:13073632700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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