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74/2020-590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4-2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35号提案协办情况的函
日期:
2020-04-26 14:48
来源:
区财政局
浏览量: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35号提案协办情况的函

经信:

王志根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实体经济,振兴临安中国光电产业基地的建议》的提议已批转贵局主办,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将我局协办情况函告如下:

   关于光电产业政策问题:为了更有针对性的扶持本土实体经济,更好适应现阶段经济发展形势,同时,考虑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杠杆作用,“突出重点、集中火力”,并适当统筹兼顾实施普惠性,区财政局会同经信局在2017底推出的1+3”政策体系之后,一直着手推出系列产业政策及实施细则,这其中就包括了《临安区光电产业改造提升方案》,现阶段正处于广泛征求意见中,出台后必定会对临安区的光电产业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关于政府转贷资金平台工作:区财政局最早于2012年开始运作临安工业企业应急周转金期间共为上百家企业办理转贷金273笔次,累计转贷资金额度达到31.32亿元,为缓解我市企业融资困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化解企业金融风险、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起到了明显的效果,受到了企业的极大欢迎。期间,考虑到原政策有效期限制、具体运作遇到的问题等各方因素,区财政局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先后两次对周转金办法进行修订,新办法将原周转企业范围从工业企业扩展到农业、商贸、服务业等所有产业领域,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都可以享受到这项政策的红利,实实在在减轻企业负担。

3、关于社保费缴纳问题:社保费缴纳相关政策均为省级政府统一出台,临安一直不折不扣、认真执行上级政策。2019年,我局积极落实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做好困难企业社保费返还工作,共计返还社保费1.35亿元,惠及企业1685家;完成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工作。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浙人社发[2019]19号文件,对我区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三大行业企业在2019年5月份、6月份(所属期)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予以减征,减征金额1.2亿。今年2月,为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制定下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13号),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今年2月份至6月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月份至4月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对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缴费。这些政策都实实地地地帮助企业减轻了负担,渡过难关。

    承办领导:周  

    承办人:  章芳华

    联系电话:63719975

                                   临安区财政局

                                 20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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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35号提案协办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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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35号提案协办情况的函

经信:

王志根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实体经济,振兴临安中国光电产业基地的建议》的提议已批转贵局主办,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将我局协办情况函告如下:

   关于光电产业政策问题:为了更有针对性的扶持本土实体经济,更好适应现阶段经济发展形势,同时,考虑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杠杆作用,“突出重点、集中火力”,并适当统筹兼顾实施普惠性,区财政局会同经信局在2017底推出的1+3”政策体系之后,一直着手推出系列产业政策及实施细则,这其中就包括了《临安区光电产业改造提升方案》,现阶段正处于广泛征求意见中,出台后必定会对临安区的光电产业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关于政府转贷资金平台工作:区财政局最早于2012年开始运作临安工业企业应急周转金期间共为上百家企业办理转贷金273笔次,累计转贷资金额度达到31.32亿元,为缓解我市企业融资困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化解企业金融风险、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起到了明显的效果,受到了企业的极大欢迎。期间,考虑到原政策有效期限制、具体运作遇到的问题等各方因素,区财政局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先后两次对周转金办法进行修订,新办法将原周转企业范围从工业企业扩展到农业、商贸、服务业等所有产业领域,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都可以享受到这项政策的红利,实实在在减轻企业负担。

3、关于社保费缴纳问题:社保费缴纳相关政策均为省级政府统一出台,临安一直不折不扣、认真执行上级政策。2019年,我局积极落实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做好困难企业社保费返还工作,共计返还社保费1.35亿元,惠及企业1685家;完成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工作。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浙人社发[2019]19号文件,对我区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三大行业企业在2019年5月份、6月份(所属期)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予以减征,减征金额1.2亿。今年2月,为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制定下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13号),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今年2月份至6月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月份至4月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对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缴费。这些政策都实实地地地帮助企业减轻了负担,渡过难关。

    承办领导:周  

    承办人:  章芳华

    联系电话:63719975

                                   临安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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