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74/2020-590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26 |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35号提案协办情况的函
区经信局:
王志根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实体经济,振兴临安中国光电产业基地的建议》的提议已批转贵局主办,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将我局协办情况函告如下:
关于光电产业政策问题:为了更有针对性的扶持本土实体经济,更好适应现阶段经济发展形势,同时,考虑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杠杆作用,“突出重点、集中火力”,并适当统筹兼顾、实施普惠性,区财政局会同经信局在2017底推出的“1+3”政策体系之后,一直着手推出系列产业政策及实施细则,这其中就包括了《临安区光电产业改造提升方案》,现阶段正处于广泛征求意见中,出台后必定会对临安区的光电产业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关于政府转贷资金平台工作:区财政局最早于2012年就开始运作临安区工业企业应急周转金,期间共为上百家企业办理转贷金273笔次,累计转贷资金额度达到31.32亿元,为缓解我市企业融资困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化解企业金融风险、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起到了明显的效果,受到了企业的极大欢迎。期间,考虑到原政策有效期限制、具体运作遇到的问题等各方因素,区财政局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先后两次对周转金办法进行修订,新办法将原周转企业范围从工业企业扩展到农业、商贸、服务业等所有产业领域,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都可以享受到这项政策的红利,实实在在减轻企业负担。
3、关于社保费缴纳问题:社保费缴纳相关政策均为省级政府统一出台,临安一直不折不扣、认真执行上级政策。2019年,我局积极落实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做好困难企业社保费返还工作,共计返还社保费1.35亿元,惠及企业1685家;完成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工作。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浙人社发[2019]19号文件,对我区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三大行业企业在2019年5月份、6月份(所属期)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予以减征,减征金额1.2亿。今年2月,为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制定下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13号),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今年2月份至6月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月份至4月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对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缴费。这些政策都实实地地地帮助企业减轻了负担,渡过难关。
承办领导:周 佳
承办人: 章芳华
联系电话:63719975
临安区财政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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