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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临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9 10:57:46  作者: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0年临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完成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不发生农产品重大安全事件,现将《2020年临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2020年临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4日

附件:

 

2020年临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民生大事,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百姓的美好生活需求,坚持“质量第一、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日常监管,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农产品重大安全事件。

一、加强风险监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

1、加强药残定量检测。区本级及各镇(街)全年计划定量检测蔬菜、水果、茶叶、粮油、水产品、畜禽产品、林产品等主要农产品1189批次以上,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置,监督检测地产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100%。配合完成农业农村部、省及杭州市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测任务。组织开展季节性产品专项抽检以及重大活动、重要时段、节日保障、舆情应对等专项抽检。

2、加强基层快速检测。镇街已建成快速检测室继续实行对公众免费开放;加强区、镇(街)两级及规模生产企业快速检测室日常运行维护、人员能力建设与培训,确保各免费开放的检测室正常运行;鼓励、扶持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建立快速检测室。各镇(街)快速检测室年检测不少于300批次,蔬菜生产基地不少于400批次、其它生产基地不少于200批次,全区共完成快速定性检测21000批次以上。

二、聚焦风险隐患,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1、开展源头治理。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部署做好农产品产地调查与监测、土壤污染防治、禁止生产区域划定、特定农产品生产区域管制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投入品管理,推行农药、化肥实名购买定额使用;推广双低高效农药使用,开展绿色防控技术运用;推动养殖环节兽药使用减量,建设兽药使用减量化示范达标场等工作。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抓好专项整治。按照《杭州市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开展以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农资打假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建立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者重点监管名录,及时公布不合格农产品信息。

3、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区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作用,严肃查处各级风险监测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处置率达到100%,加强执法跟进,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动,通过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大处罚力度,涉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移送率达100%。

三、注重绿色发展,加快品质农业建设

1、加大标准化实施进程。坚持农业标准示范引领,以农业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科技推广为手段,走“生产标准化、基地规模化、产业特色化、产品品牌化”发展之路,规模生产主体要制定完善与品牌配套的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要将相关标准和生产流程图入园张挂。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

2、加快绿色品牌发展。加大绿色食品认定力度,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向绿色食品的转化,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创建工作,科学发展有机农业,切实扩大绿色精品规模。继续实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三品一标”认证扶持政策,培育、管理、保护、宣传、推进绿色生态与品质农业发展,确保全区主要食用农产品的“三品”认证率达到56%以上,全区新增绿色食品3只,建设1个绿色品质农业综合示范项目。

3、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积极开展第三批国家级农产品安全县创建。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各项创建准备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宣传,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四、破解监管难题,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1、全面推动合格证制度。按照农业农村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根据省市要求,建立健全合格证发放、备案、验证、监督等配套制度,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管理有效衔接机制,全面推进“二维码合格证”在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的应用。分级分层对镇街专管员及生产企业相关人员开展指导培训,把合格证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推动生产者自觉开具和出示合格证;严厉打击虚开、冒开合格证等行为。区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三类主体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比例达90%以上。鼓励小散户参与合格证应用。

2、完善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进一步理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充实监管力量,确保机构、人员、设施、经费更加到位。健全区、镇(街)、村三级监管网络,明确监管职责,落实考评制度,实行网格化监管。全面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农安”APP应用,实现区、镇(街)、村三级监管人员的日常巡查记录、检测数据等监管工作数据的实时、完整上传。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与专业知识培训,提升镇(街)、村监管能力。

3、落实主体责任。实施“三品”基地责任人监管和内检员制度;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各镇(街)与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者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达到100%,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公开栏张贴质量安全承诺,使农产品生产主体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好农产品的产地准出关。

4、创设奖惩机制。探索建立临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机制。建立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诚信档案,开展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及时上报信用指标数据,建立信用综合监管重点名录,制定规模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机制,把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与政策享受、评先评优、展示展销等挂起钩来,强化主体诚信责任,推动主体自觉履行第一责任,自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加强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加大宣传。结合重大节庆、重要时段、农业生产时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科技下乡、农产品科普直通车、各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活动,开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入市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的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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