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991/2021-692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昌化镇 发文日期 2021-01-20
统一编号 有效性
2020年昌化镇法治临安建设工作要点
日期:
2020-05-26 12:09
来源:
昌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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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治临安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区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八八战略”为统领,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紧紧围绕市委“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把法治体系建设作为临安区域治理的骨干工程,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努力为高水平推进临安区域治理现代化、建设美丽幸福新临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一以贯之落实好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论述,指导推动法治临安建设。(责任科室:党政办)

2.加强镇党委、政府对法治临安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协调小组发挥作用的机制,加强对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工作的统筹协调。(责任科室:党政办)

★3.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责任科室:党政办)

4.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依托“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等载体,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进万家等活动,推进宪法公园、广场、场馆等阵地建设。(责任科室:司法所)

5.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合法合规性审查质量,完善备案审查机制,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责任科室:党政办、司法所)

★6.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狠抓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推进镇党内规范性文件和党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质工作。(责任科室:党建办)

7.稳妥有序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责任科室:党建办)

二、推动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9.全面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持续深化“多证合一、证照联办、一网通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和地方设置涉企事项“零许可”,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最多80天”并持续提速,推动更多“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着力打造移动办事之城。积极探索线下行政服务中心“去中心化”改革,全力打造“指尖上的行政服务中心”。(责任科室:党政办、公共服务办、综合信息指挥室)

★10.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成编制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明确合法性审核责任,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审议。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决策后评估、责任追究等配套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责任科室:党政办、村镇管理办、司法所)

11.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法治化、信息化水平。(责任科室:党政办、司法所)

12.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学习“教科书式执法”“综合查一次”“一次到位”、非现场执法以及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说理性执法等执法机制和执法方式。(责任科室:党政办、村镇管理办、司法所)

★13.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健全行政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加强行政败诉案件分析。深入推进“两高一低”专项整治,继续降低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纠错率),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抓好出庭应诉提质增效工作。(责任科室:党政办、司法所、案件相关科室)

14.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更加注重需求导向,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排查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行为,积极对接。(责任科室:党政办)

三、强化公平正义司法保障

15.加快打造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司法办案标准,加大“打财断血”“打网破伞”工作力度。(责任科室:党政办、司法所、案件相关科室)

16.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研判分析力度,引导当事人合理行使诉权。(责任科室:党政办、司法所、案件相关科室)

17.加强与看守所、社区矫正和各级安置帮教机构对接机制,落实安置帮教政策,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责任科室:司法所)

★18.扎实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深化互联网法院建设,探索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在线诉讼规则。扎实推进“微法庭”工作。推进移动微法院迭代升级,推行“指尖诉讼、掌上办案”。(责任科室:司法所)

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19.做好市域社会治理“六和塔”工作体系相关工作,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中心(站)建设,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中心运行实效,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联动,用好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全链条解决”。(责任科室:党政办、平安办、司法所、案件相关科室)

★20.深化诉源治理工作,聚集重点领域,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调解优先,加强行政裁决,完善仲裁制度,发挥公证预防和化解纠纷功能,深化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着力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推动诉讼案件总量进一步下降。(责任科室:平安办、司法所、案件相关科室)

实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调解经费保障,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智能化、品牌化。加强律师调解工作。(责任科室:平安办、司法所)

22.指导规范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加强法律服务,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及时把基层探索出来合情合理合法的经验做法转化为社区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制度规定。(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司法所)

23.完善社会治理“智慧模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的智能化再造。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平台、“雪亮工程”、平安建设(社会治理)数字化系统建设、统一地址库、基层治理平台迭代升级和智安小区建设,探索深化区块链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责任科室:平安办、综合信息指挥室)

五、深化普法宣传

24.普遍开展以宪法、法律为主题,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为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活动。(责任科室:司法所)

25.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为企业提供针对性法律咨询和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科室:平安办、综合信息指挥室)

★26.完成“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责任科室:司法所)

★27.推进城乡法治文化广场、长廊、公园建设,村级法治宣传阵地覆盖率100%。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不低于80%。(责任科室:党政办、司法所)

★28.开展法治村建设专项行动,在村全面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全面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责任科室:党政办、司法所)

六、健全法治临安建设工作机制

29.积极创建“枫桥式”司法所。(责任科室:司法所)

30.深化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发挥党委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的机制,扩大对重大决策、重要涉法事务的事前参与。(责任科室:党政办、司法所)

31.建立法治建设“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长效机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行动。健全法制审核机制,落实审核工作责任,强化司法所法制审核能力,加大购买法律服务力度,以基层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建设为着力点,推动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科室:党政办、司法所)

(注:以上标★号的为2020年法治临安建设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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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昌化镇法治临安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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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治临安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区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八八战略”为统领,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紧紧围绕市委“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把法治体系建设作为临安区域治理的骨干工程,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努力为高水平推进临安区域治理现代化、建设美丽幸福新临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一以贯之落实好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论述,指导推动法治临安建设。(责任科室:党政办)

2.加强镇党委、政府对法治临安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协调小组发挥作用的机制,加强对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工作的统筹协调。(责任科室:党政办)

★3.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责任科室:党政办)

4.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依托“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等载体,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进万家等活动,推进宪法公园、广场、场馆等阵地建设。(责任科室:司法所)

5.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合法合规性审查质量,完善备案审查机制,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责任科室:党政办、司法所)

★6.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狠抓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推进镇党内规范性文件和党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质工作。(责任科室:党建办)

7.稳妥有序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责任科室:党建办)

二、推动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9.全面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持续深化“多证合一、证照联办、一网通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和地方设置涉企事项“零许可”,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最多80天”并持续提速,推动更多“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着力打造移动办事之城。积极探索线下行政服务中心“去中心化”改革,全力打造“指尖上的行政服务中心”。(责任科室:党政办、公共服务办、综合信息指挥室)

★10.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成编制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明确合法性审核责任,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审议。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决策后评估、责任追究等配套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责任科室:党政办、村镇管理办、司法所)

11.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法治化、信息化水平。(责任科室:党政办、司法所)

12.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学习“教科书式执法”“综合查一次”“一次到位”、非现场执法以及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说理性执法等执法机制和执法方式。(责任科室:党政办、村镇管理办、司法所)

★13.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健全行政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加强行政败诉案件分析。深入推进“两高一低”专项整治,继续降低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纠错率),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抓好出庭应诉提质增效工作。(责任科室:党政办、司法所、案件相关科室)

14.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更加注重需求导向,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排查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行为,积极对接。(责任科室:党政办)

三、强化公平正义司法保障

15.加快打造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司法办案标准,加大“打财断血”“打网破伞”工作力度。(责任科室:党政办、司法所、案件相关科室)

16.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研判分析力度,引导当事人合理行使诉权。(责任科室:党政办、司法所、案件相关科室)

17.加强与看守所、社区矫正和各级安置帮教机构对接机制,落实安置帮教政策,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责任科室:司法所)

★18.扎实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深化互联网法院建设,探索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在线诉讼规则。扎实推进“微法庭”工作。推进移动微法院迭代升级,推行“指尖诉讼、掌上办案”。(责任科室:司法所)

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19.做好市域社会治理“六和塔”工作体系相关工作,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中心(站)建设,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中心运行实效,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联动,用好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全链条解决”。(责任科室:党政办、平安办、司法所、案件相关科室)

★20.深化诉源治理工作,聚集重点领域,完善制度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调解优先,加强行政裁决,完善仲裁制度,发挥公证预防和化解纠纷功能,深化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着力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推动诉讼案件总量进一步下降。(责任科室:平安办、司法所、案件相关科室)

实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调解经费保障,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智能化、品牌化。加强律师调解工作。(责任科室:平安办、司法所)

22.指导规范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加强法律服务,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及时把基层探索出来合情合理合法的经验做法转化为社区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制度规定。(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司法所)

23.完善社会治理“智慧模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的智能化再造。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平台、“雪亮工程”、平安建设(社会治理)数字化系统建设、统一地址库、基层治理平台迭代升级和智安小区建设,探索深化区块链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责任科室:平安办、综合信息指挥室)

五、深化普法宣传

24.普遍开展以宪法、法律为主题,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为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活动。(责任科室:司法所)

25.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为企业提供针对性法律咨询和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科室:平安办、综合信息指挥室)

★26.完成“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责任科室:司法所)

★27.推进城乡法治文化广场、长廊、公园建设,村级法治宣传阵地覆盖率100%。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不低于80%。(责任科室:党政办、司法所)

★28.开展法治村建设专项行动,在村全面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全面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责任科室:党政办、司法所)

六、健全法治临安建设工作机制

29.积极创建“枫桥式”司法所。(责任科室:司法所)

30.深化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发挥党委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的机制,扩大对重大决策、重要涉法事务的事前参与。(责任科室:党政办、司法所)

31.建立法治建设“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长效机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行动。健全法制审核机制,落实审核工作责任,强化司法所法制审核能力,加大购买法律服务力度,以基层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建设为着力点,推动解决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科室:党政办、司法所)

(注:以上标★号的为2020年法治临安建设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