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的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
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单位:
杭州市临安区锦南新城管理委员会
3.规划概况:
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位于临安区锦南新城,由“锦南新城区块”和“医药产业区块”两个区块组成,锦南新城区块规划范围为东起天目路、西至玲珑大道,北起吴越街、南至杭瑞高速,规划范围面积约11.80平方公里;医药产业区块规划范围为北至杭瑞高速以南、西至玲珑大道、东面与南面至山体,规划范围面积约5.96平方公里。规划区域的功能定位,锦南新城区块:以大健康产业为特色的国际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医、养、研、产”四位一体为支撑的国家医药产业创业创新基地;打造产城并进、三生融合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医药产业区块:天目医药港南部重要的医药产业生产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平台、现代化健康医药制造产业基地。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建设期环境影响
(1)征地建设与河道整治改变了土地利用和植被生态。
(2)地面挖掘、施工、道路修筑、材料土石方运输。
(3)建设过程中物料运输、地面挖掘、道路修筑、噪声、汽车尾气、扬尘对施工场地周边居民生活质量产生影响。
(4)征地拆迁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在运营期,规划区域开发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三废)和噪声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和城市生态系统等方面的影响。规划区域内的工业、商业和住宅区重新进行改造升级,工业企业的改造升级,人口的增加使资源利用状况发生改变,从而对水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3.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防治措施:完善建设城市污水收集管网,规划区域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减少对地表水污染,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提高地表水环境质量。
(2)空气环境防治措施:对规划区域内现有企业进行改造提升减少大气污染,严格控制入住企业的大气污染源,提高废气处理的普及率、收集率和处理效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对建筑工地进行严格管理,降低尘土飞扬。通过区域内用地功能的调整和道路建设开展,合理分配交通流,减少交通堵塞。加强道路两侧和街头绿地建设,选择抗污能力强的植物并采用密植法,降低大气污染的程度。
(3)声环境防治措施:整合规划整区域内交通设施布局,科学组织城区路网系统,加强交通和车辆管理,实行人车分流,综合防治交通噪声。建设规划区域工业区块与住宅区之间的卫生防护绿化带,加强商业集中地区及居民区的商业设施的噪声管理,实行商业噪声管理的规划和标准化,严格实施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制定固体废物资源化政策,开展综合利用。强化有毒有害废物的管理,有毒有害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和进行无害化处理。制定具体的技术经济政策,鼓励并推广废渣综合利用技术。建立城市生活废弃物的统一收集、运输、处理体系。
(5)产业城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广清洁生产,从源头控制工业污染;严格执行各项环保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监控管理。完善园区绿地系统建设,保证生态绿地面积。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大气、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的规定;根据规划,目前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定位、产业导向、用地布局等方面基本合理,但局部地区的布局及基础设施方案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和不足,建议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方案,并加强产业政策的实施过程控制,避免低水平建设,在此前提下开发建设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控制性详细规划各功能区是基本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或者环评机构查阅(保密部分除外);
查阅期限: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
2.必要时公众向实施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可以向实施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保密部分除外);
索取期限: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规划的实施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
2.规划建设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及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
3.规划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对规划建设的态度(支持或反对或无所谓)。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电话
2.书面(来信、来函等)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 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 环保部门及联系方式 |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吴工 联系电话:0571-8680170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 | 杭州市临安区锦南新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571-61069002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1-23616029 |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年5月9日~2020年5月21日,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
公告单位:杭州市临安区锦南新城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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