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为妥善处置我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从政策层面规范我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规范补办有偿使用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临安区实际,区规资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处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和规范补办有偿使用手续的规定》,制定该规定主要是为了解决我区四类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分别为划拨土地补办出让类、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类、补办用地手续类和补办规划建设手续类,其中划拨土地补办出让类、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类和补办用地手续类以单套住宅为主,涉及群体较大。
基于此,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浙江政安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决策的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公示、公告如下:
一、评估主体单位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二、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浙江政安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5380012
邮箱:593654039@qq.com
三、征询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涉及的利益相关群体为主。
2、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1)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2)该决策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3)决策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4)对本决策的实施持何种态度;(5)对决策的意见和建议;(6)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联系。
2、公示日期为7个日历天。
附件下载:处置不动产登记有历史遗留问题和规范补办有偿使用手续的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发布单位:浙江政安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7月23日
腾讯微信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新华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