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2302032/2020-5916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13 |
钱文茂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区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放开共享单车投放“禁令”的建议》的提案,已由区政府交我局主办,区公安分局协办,根据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共享单车是伴随着互联网发展而诞生的新生事物,具备低碳、环保、便捷等多种优势,为人们出行提供了极大便利。临安之所以出现共享单车投放“禁令”,主要是由于当时临安城区人行道普遍存在宽度窄、障碍多等先天不足的情况,再加上部分市民规范停放意识不高,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乱扔现象比较突出。与此同时,共享单车运营单位管理存在缺位现象,造成无序投放、随意停放、运维缺失等问题,给城市管理和城市形象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和影响。为此,我局跟交警部门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结合临安城区目前的道路交通状况以及共享单车缺乏相应管理机制的现状,认为当前放开禁令的时机与条件都还未成熟。为进一步完善各项放开条件,加快共享单车在我区落地,我局将落实以下三方面工作举措:
一、强化道路建设和改造的前瞻性。依托项目建设规划联审会议,结合日常非机动车停放管理难点,进一步完善道路建设和改造项目人行道规划,满足非机动车停放需求,确保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三同步”,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近两年,我局累计参加道路改造联审会议9次,提出规划完善意见23条。接下来,将综合考虑共享单车投放点等因素,并对已经改造升级完成的路段进行实地勘查,明确可布点位置,确保一旦共享单车进入以后可以有序投放。
二、规范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发放规范停车温馨提示卡、执法车辆广播喊话以及微信公众号曝光等举措强化宣传,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停放车辆,今年以来,累计发放温馨提示卡500余张,推送曝光文章5篇;二是增设停车泊位。针对主要街路开展非机动车泊位增设点位排摸,按照“应设尽设、统一标准”的原则,科学、合理施划非机动车泊位。去年,我局累计施划非机动泊位线4400余米,今年,我局将继续加强与交警等相关部门对接,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增设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特别是新改建的道路,做到合理规划施划,方便群众的日常需求;三是提升查处力度。在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强化非机动车拖扣力度,结合我局“蓝剑”专项行动,不定期开展拖车整治,形成执法威慑力,年初以来,我局累计拖扣非机动车638辆。四是加强学习交流。通过向杭州主城区和其他城市在共享单车管理方面好的经验进行交流学习,结合临安城区道路等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对共享单车的投放总量、准入条件、运维管理等作出相关规定,规范共享单车的管理。
三、优化现有公共自行车布局。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在共享单车资源投放之前,我局将指导国兴公司提供更优质的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一是优化现有设施。对现有的租赁场所和车辆进行更新维护,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并结合移动客户端提升租赁便捷度。二是增设租赁点位。结合城区点位人流量分析,合理对地铁口、商场周边、公共场所等区块增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点位,提升使用覆盖率。三是强化日常运维。根据日常使用频次,强化高频租用点位车辆调度和运维,平衡车辆调配。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您对以上答复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承办领导:吴江峰
承 办 人:周楠
联系电话:13123909827
杭州市临安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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