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15/2020-59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0-08-12 |
发文字号 | 临政办〔2020〕3号 | 有效性 | 废止 |
统一编号 | 关联内容 |
一、 文件制定背景
(一)制定背景:《临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临政办﹝2016﹞50号)出台和实施后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管和协调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不断推进,各类新的交易不断出现。同时我区2019年完成了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和新问题。
(二)目的和意义: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要求,是政府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手段。目前,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发改法规〔2019〕2024号),杭州市修订出台了《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版)》。我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也亟待修订调整。
(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版)》(杭政办函〔2019〕102号)。
二、主要内容及政策措施
(一)主要内容:文件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制订目录的目的意义,明确了进场交易的范围及交易监管部门,并对各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对应进未进项目的处理措施。第二部分为具体目录清单。
(二)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项目类型调整为工程、土地、产权、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采购、公共事业管理、特许经营类等七个大类,子项由原目录的76个项目,调整为2020版目录的91项目。二是根据法律法规重新明确交易活动监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各监管部门职能和业务变化明确各类交易的监管部门。三是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区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职责,对进入区级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交易各方进行综合协调。相关行业行政监管部门按照《目录》明确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明确交易的进场金额、必要条件、交易方式、交易程序、监督制度。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数字化招投标平台建设和应用,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四是进一步明确罚则。凡列入本目录而未进临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的项目,区级财政部门对项目不予资金拨付与结算。
(三)适用范围及期限:本文件所适用范围为参与临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交易主体。
本文件实施期限为本目录实施之日起至新版《目录》发布实施之日止。
三、解读机关
本文件由杭州市临安区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读,具体解读人:杭州市临安区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潘乔仙主任,联系电话:23616018,杭州市临安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徐蕙,联系电话:23616015。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