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77/2020-6026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水利水电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14 |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太阳镇人民政府:
太阳镇人民政府提交我局的《太阳镇关于两条河道疏浚项目的申请报告》和附件《临安区太阳镇太阳溪谢家桥村段及虞溪寨村段疏浚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已收悉,《方案》已经我局组织审查并修改,根据《临安区工程性矿产资源处置操作规程(试行)》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实施必要性
因太阳镇谢家桥村、寨村等河道沿线所在村干部群众反映,并经委托中介机构测算分析,《方案》中所指河道河段行洪能力整体偏低,部分河段不能满足相应的防洪标准。因此,对《方案》中所指河道河段进行疏浚很有必要。
二、实施主体
由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太阳镇人民政府负责属地保障工作。
三、疏浚范围和方量
根据《方案》,本工程所指河道河段疏浚范围总长1.83公里,其中太阳溪谢家桥村段,起点为上谢自然村,终点为谢家桥自然村(详见《方案》),涉河长1.28公里;虞溪寨村村段,起点为寨村自然村1#桥,终点为寨村自然村1#堰坝,涉河长0.55公里。
疏浚深度按设计河底高程控制(详见方案);堤防护岸及渠道基础外1.5-2米为保护区,禁止开挖,疏浚开挖边坡设计1:2。粒径大于等于30厘米的砾石禁止外运,本次疏浚总方量约8300立方米。
四、疏浚方式
本工程疏浚方式采用干水挖掘外运法,施工前要做好疏浚河段施工导流和便道填筑等准备。
五、工期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0日历天。
六、施工期环境保护
1、合理组织施工,按河段设置必要的导流和围堰等设施,减少施工作业河段浑浊水的产生与外流。
2、疏浚外运料运输按《杭州市临安区工程车运输管理办法》执行。
3、作业区内设置必要的运输车辆冲洗设施等,减少对交通道路的污染。
七、疏浚料处置
本工程疏浚料原则要求上岸后择地就近堆放,经报区国资办批准后公开处置。
八、其他
本工程开工前,实施主体应邀请区交通运输局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明确涉及交通桥梁上下游保护范围。
附件1:《太阳镇关于两条河道疏浚项目的申请报告》
太阳镇关于两条河道疏浚项目的申请报告.pdf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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