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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11392064/2020-6162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09-15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撤销公司设立登记公告(2020年第5-2号)
日期:
2020-09-15 17:15
来源:
浏览量:

经本局调查,杭州志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向许可机关提交的材料中《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等材料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均是虚假的,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的行为,本局杭州志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及其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本案当事人以及与拟撤销的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有权向本局提出听证要求,本局将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020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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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11392064/2020-6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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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0-09-15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撤销公司设立登记公告(2020年第5-2号)
发布时间: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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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局调查,杭州志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向许可机关提交的材料中《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等材料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均是虚假的,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的行为,本局杭州志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及其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本案当事人以及与拟撤销的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有权向本局提出听证要求,本局将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020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