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8289/2020-58122 文件编号
发布单位 区环境保护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 2020-09-03 10:13:37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杭州市制定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环境标准。

2.拟订本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本区各种规划、计划中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编制;管理本区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

3.负责全区水体、大气、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粉尘、恶臭气体、辐射、有毒有害化学品、噪声、振动、光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交易工作。

4.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按国家和省、杭州市规定审定开发建设项目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固体废物进口申请书及环境风险评价报告书。

6.负责环境监察与稽查工作,依法对全区污染源排放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造成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法处理污染纠纷;负责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7.监督实施建设项目污染防治“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牵头实施政府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考核。

8.负责环境保护科技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和课题攻关;参与推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和清洁生产;管理区级环境科技研究咨询、服务机构。

9.组织开展本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本区各级环保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0.组织全区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有关改善对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11.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12.承担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区污染防治各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

13.根据«杭州市临安区机构改革方案»,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临安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区水利水电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以及区林业局(区农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划入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部门决算包括:本部门共有决算单位1家,包括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3家,非常设机构9家,具体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临安区环境监察大队、临安区环境监测站、临安区污染物总量管理中心,以及临安区美丽临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临安区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临安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安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安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临安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临安区“两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安区创建无污染镇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临安区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二、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156.24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6万元,增长0.14%。主要原因是:正常的支出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156.2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15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1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40.14万元),占收入合计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15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2.33万元,占44.85%;项目支出2,843.92万元,占55.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56.2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06万元,增长0.14%。主要原因是:正常的支出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6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2.82万元,增长8.42%。主要原因是:追加2019年自然生态保护(款)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47万元,占0.01%;科学技术(类)支出16.74万元,占0.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03万元,占4.69%;节能环保(类)支出4,002.17万元,占90.63%;农林水(类)支出1.17万元,占0.03%;住房保障(类)支出188.53万元,占4.2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29.91万元,支出决算为4,4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05%,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类支出增加59.63%。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由信访局划入。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无预算,由上年资金结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项)。年初预算为190.54万元,支出决算为20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人社局划转退休干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追加退休干部抚恤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46.48万元,支出决算为191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清算,预算指标追加,比如对社保、公积金调整的清算等。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浙江生态日”宣传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5万元,支出决算为25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上年结转经费指标。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两山资金”支出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9年杭州市级资金”支出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两山资金”支出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9年杭州市级资金”“上年结转经费” 支出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 “上年结转经费” 支出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年初预算为680万元,支出决算为88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上年结转经费”“两山资金” 支出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年初预算为680万元,支出决算为88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 “上年结转经费”“两山资金” 支出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 “2019年省级专项资金” 支出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8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奖金追加后公积金同步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2.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4.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87.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0.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35%。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5.77万元,下降31.32%。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企业排污权回购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0.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133.4万元,占18.02%;其他(类)支出606.74万元,占81.98%。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0.14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4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五水共治工作经费、於潜自动站建设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於潜自动站建设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五水共治工作经费。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6.7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预算用于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费退费。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17.34万元,完成预算的74.46%,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5.33万元,占30.73%,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5.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有出国出境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5万元,占34.9%,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84万元,下降23.36%,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占34.37%,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4.17万元,下降41.1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进一步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5.33万元。完成预算的96.9%。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范围内的减少。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6.05万元,完成预算的75.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车辆未进行较大的维修保养。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5万元,主要用于2辆监测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预算的59.6%。主要用于接待来临考察人员、边远村镇工作人员对接工作快餐费等的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八项规定”的持续推进,公务接待进一步规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累计800人次。无外宾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各区县市相关业务交流、边远村镇工作人员。接待800人次,8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组织对2019年度30万元以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986.20万元,占年初一般公共预算的92.98%,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6.88%。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740.14万元,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和《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8〕4号)要求,用于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费退费,未开展绩效自评。

未组织开展部门评价。

未组织对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分别是:环保站点监测运行及维护项目、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环保站点监测运行及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5万元,执行数为421.72万元,完成预算的94.7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设置,全区环保站点监测运行及维护得到了经费保障,使监测站在第三方的助力下正常开展,保障水、气、声的监测数据正常报送,完成上级考核任务;逐月发布《各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通报》,实行空气质量排名,有效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现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有效增强了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时掌握,以及大气污染趋势的预判,为环境主管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实时监控重要河流水质数据,及时发现污染情况,发出预警信息,为应急处置争取时间,同时也可以对污染趋势作出研判,为环境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健全环境质量监控体系,完善全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进一步加强对大气、水、声等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探索不同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研究噪声环境质量和特征污染物的监控手段,提高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能力,为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提供有力保障。2019年我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41天,优良率为93.4%(同比2018年提升5.18%),轻度污染23天,中度污染1天,无重度及以上污染。PM10浓度为68μg/m3(同比上升3.03%),PM2.5浓度为36.6μg/m3(与2018年基本持平);2019年全区12个生态功能区断面水质月份达标率均为100%;3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钱塘江流域7个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流域水质状况为优,苕溪流域5个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流域水质状况为优,18个镇街29个交界断面中28个断面达到Ⅲ类水以上标准,水质状况为优的断面24个、良好断面4个,轻度污染断面1个,地表水4个出境断面水质状况为优;2019年临安区总体声环境质量与上一年相当,昼间道路交通噪声路段超标率为0.00%,平均车流量为964辆/小时,平均噪声为66.8dB(A)。按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等级划分来看,杭州市临安区道路交通噪声质量为好。发现的问题:水质自动站和噪声自动站未能覆盖全区域,不能实时监控全区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状况,导致环境监控存在盲区,下一步改进措施:将争取资金,完善水、气、声监控覆盖区,确保全区环境质量实时掌控,为环境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万元,执行数为145.9万元,完成预算的91.2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采购的全自动红外石油类分析仪、全自动紫外石油类分析仪设备数据准确,操作便捷,大大减轻了实验人员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降低石油类分析中的萃取剂四氯乙烯、正己烷对实验人员的危害和对环境的影响;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更新,确保数据准确,实时监控饮用水源地水质数据,及时发现污染情况,发出预警信息,为应急处置争取时间,同时也可对污染趋势作出研判,为环境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采购后未发现问题,无建议。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2.51万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事业人员2018年车改补贴、划拨了五水共治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福利餐费等。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72%。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我局收到信访局划转的信访津贴支出。

16.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的监测课题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我局社保类的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我局退休人员的活动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我局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支出。

20.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23.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它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4.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25.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等方面的支出。

26.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7.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区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28.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29.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30.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31.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32.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3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反映环境保护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34.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反映五水共治在治水方面的支出。

3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职工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36.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在实施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费退费中的支出。

附件2: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xlsx附件1:2019年决算公开表(10张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