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764/2021-6919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玲珑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
适用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人大公告第18号)第十三条 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点五倍以下,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家庭(以下称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有关专项社会救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和分类救助的需要,可以调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认定范围,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申请、审批程序适用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四、受理机构
玲珑街道办事处
五、决定机构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
六、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临安区户籍的公民,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点五倍以下,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困难家庭。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必要性及描述 | 材料出具单位 | 备注 |
《浙江省社会救助申请表》(含授权承诺书) | 纸质表格 | 1份 | 必要(必须提供电子扫描件,上传到系统) | 申请人 | |
身份证 | 原件或复印件 | 1份 | 必要(必须提供电子扫描件,上传到系统) | 申请人 |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 |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现场窗口申请 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0571-63722152
办公地址: 杭州市临安区行政服务中心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核查-初审-公示-审批-公布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3工作日
承诺期限:20工作日
时限说明:不包括7天公示时间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快递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有权享受社会救助。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1-63812345、0571-63722152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1-63812345或12345投诉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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