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991/2021-6980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昌化镇 | 成文日期 | 2021-01-28 |
2020年,昌化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府办政务公开科的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21号)及《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就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一方面,通过杭州· 临安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8条。另一方面,通过“临安昌化发布”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300余条,做到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内容丰富化、信息透明化。此外,充分运用“临安新闻网”昌化镇官网平台,及时公开政务类信息。
2.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答复。一年来,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4件,均已按照规定程序、时间节点完成答复。为保障第三方合法权益,出具《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确保程序合法。
3.积极做好平台维护。积极向上对接,确保平台正常运行。根据上级新增目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4.主动回应代表关切。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核心,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始终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深厚力量源泉和牢固社会基础。通过系统平台,昌化镇主动在“建议议案”公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2次。
5.严格落实监督保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自查整改及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初次评估整改工作要求,对照问题清单,逐一完成整改。严格按照《浙江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格式规范操作说明》(1.0版本),规范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凡是以党委、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所有文件均由拟稿人到办公室负责人填写文件拟稿纸,由办公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党政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并在党政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和编号后,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印发。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疑问咨询、举报受理工作制度。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0年,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了一定的提升,但与上级部门、镇党委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存在补录现象。行政机关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在工作落实上,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条例》学习存在工作短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施行以来,党政综合办公室作为经办科室,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不足,特别是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答复意见书时,存在盲点。三是平台管理维护水平有待提升。镇街工作条线多,会出现应接不暇的现象,工作人员的能力仍有待加强。
三、2021年工作思路及有关意见建议
2021年,在巩固现有工作成绩的基础上,昌化镇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严格执行,抓好落实。认真学习上级各类文件,吃透精神,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加强对接,提升水平。通过邀请区府办政务公开科领导莅临指导等方式,做好向上对接。加强与昌化司法所的工作联动,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健全机制,规范运行。继续梳理优化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工作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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