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9054/2021-6920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清凉峰镇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一、总则
(一)为保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乙类疫情,甲类管理应急处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成立由清凉峰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报告责任人:除镇卫生院外,村卫生室、各村委会、事件发生单位都是责任报告单位。
2.报告程序: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责任报告单位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镇政府和卫生院,镇政府和卫生院接到报告后,应在15分钟内向上级政府报告,同时报告区卫生主管部门。
3.报告内容:
⑴事件发生的单位及发生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报告人。
⑵事件简要经过、主要病症、发病(中毒)人数、伤亡人数。
⑶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已采取的措施、现状、发展趋势。
⑸需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项。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1.报告核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经核实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部工作程序,召开应急工作会议,根据上级意见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对发生点或发生区域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各科室、村组织落实管理措施,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需要支持事项。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力量严控源头,切断传播途径,组织医疗救治,加强监督执法,做好卫生宣传,减少社会恐慌,规范报告程序,保证信息畅通。
2.处置原则:按照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严密控制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有效救治病人、减少死亡的原则进行应急处置。
3.监测和预警:监测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传染病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监测的内容开展。建立完善镇、村二级监测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物质保障
清凉峰镇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物质保障。
(二)人员保障
清凉峰镇人民政府组建1+1+1人员保障队伍。
(三)技术保障
邀请区卫健部门加强对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完善突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诊断等手段。
杭州市临安区清凉峰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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