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11/2021-691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20 |
一、什么是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是指对低收入的失能、失智、高龄、独居、失独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接受居家养老服务或者入住养老机构提供支持的一种制度。
二、补贴对象
低收入的失能、失智、高龄、独居、失独等养老困难老年人。
三、补贴对象的确定
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待遇,应当由本人或其家庭凭申请人身份证向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受理、初评和组织对评估意见的公示,第三方评估公司负责上门评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评估和审核,区民政部门负责核准。补贴对象确定的具体标准及方法,由《杭州市老年人能力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具体规定,第三方评估公司由区民政局通过招投标确定。
四、补贴的标准
A类服务对象,按人均7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B类服务对象,按人均5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C类服务对象,按人均3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服务补助只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其他费用。
五、补贴方式
养老服务补贴通过服务商向补贴对象提供服务的方式实现,服务商通过招投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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