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211/2021-694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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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1-2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日期:
2021-01-21 09:47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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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民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队伍、制度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地推进了民政各项工作的依法开展和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夯实民政法治工作基础

1.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责任担当,推动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

2.加强工作人员学法力度。利用领导干部上党课定期给机关公职人员讲解相关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机关干部的执政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动员机关公职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民政政策法规选编》、《民政为民服务手册》等普法指定教材,积极参与“杭州福彩杯”民政系统安全知识竞赛。

3.成立临安区婚调委“微法庭”。通过法院的专业力量来提高社会组织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的质量和效果,完善司法与行业诉调对接,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行业纠纷化解水平,促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就地解决,构建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长效机制。截至12月底,成功调解8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二)扎实做好民政执法工作

1.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点把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清理和跟踪管理工作,做好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后评估工作,实行全覆盖。及时做好新备案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做到图文并茂,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截至12月底,出台局本级规范性文件5件。

2.开展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临安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临政办〔2013〕58号)规定,执行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好审查、备案和报告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扩大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参与面。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防范行政机关合同不当带来的法律风险,借助法律顾问力量,审查机关行政合同30余件。

3.多措并举抓好掌上执法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制定2020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结合科室业务工作推进双随机检查。目前完成18个抽查任务,覆盖7项监管事项,共检查74家,跨部门联合检查9项,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100%。二是全面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在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审核时,应用掌上执法平台进行即时检查,目前即时检查累计8家。三是跨部门联合检查养老机构。结合双随机跨部门任务,联合消防部门对横溪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开展“五·一”节前消防、疫情防控等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三)全面履职推进民政各项工作

1.推进养老服务改革,提升养老服务品质。一是上线“互联网+养老”。6月10日,临安区“互联网+养老”服务系统正式上线。结合临安实际,合理制定服务套餐,套餐包含8大类25个子项目的居家养老服务,实现“菜单式”、“个性化”服务和全流程监管。二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实施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做到应备尽备,累计实施许可到期和新增备案养老机构13家。会同镇街、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等单位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排查行动,累计排查养老机构29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家、关停2家,停业3家,完成隐患整改32处。三是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改革。通过理顺政策体系、搭建服务平台,聚焦公办机构体制改革,推动民间资本成为养老事业发展中坚力量。今年天目山镇、板桥镇、清凉峰镇三个镇敬老院实现公建民营,全区累计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9家,占比达81.8%,机构面貌焕然一新,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2.强化基层社会管理,实施精准救助兜底保障。一是强化基层社会管理。指导村(社区)结合各自实际与特点,把一些好的土经验、土办法增加到村规民约中,形成“一村一策”。同时,加强实地督查,将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修订以及在村(居)民中普及宣传作为完善丰富村(居)民自治的重要工作。有序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通过实地走访镇村,深入调研我区村(居)委会换届形势,梳理分析影响换届的各类因和问题,完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实施精准救助兜底保障。制定下发《全面实施“先行救助”工作通知》《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散居在家特困对象救助保障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强特殊时期保障力度,确保所有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如对春节回家过年、无法返回机构的特困供养对象,参照特困供养标准(1734 元)给予每人1800 元的临时救助。

3.增强民政服务能力,。一是规范地名管理,发扬地名文化。落实“美丽杭州”百日攻坚,开展单杆路牌清查和清除。目前已清查有合杆条件的单杆路牌56个,清除单杆路牌46个。开展青山湖周边道路、桥梁、公园等命名工作,助力滨湖新城建设,形成命名规划初稿。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着手整理青山地名故事。完成富临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二是开展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加强与安康医院交流,全面掌握17名长期滞留的“无名氏”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情况,建立“一人一档”。截至12月底,全区共接待救助人员151人次,出动街面巡查人员1886人次。三是落实婚姻登记服务。为避免人员聚集,实施婚姻登记限流办理,同时为尽量减轻疫情对新人登记的不利因素,后期在户外搭建临时候等区域,增添防疫用品,增加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圆满完成登记高峰工作。截至12月底,共办理结婚登记3034对,离婚登记1616对,补领结婚证1138对,补领离婚证268本。登记合格率始终保持100%。婚姻家庭辅导共406对,其中和好151对,调解成功率37%。

二、  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0年,我局法治民政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行政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更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动力不足。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执法手段不强、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民政建设进程。三是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等新技术新技能不够熟练,执法手段与新形势发展要求有差距。

三、  2021年工作思路

一是以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牵引,要持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建设,提高法治思维水平。二是以健全决策机制为抓手,要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进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提高行政决策的质效。三是继续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强化民政服务能力,做好养老、救助、区划地名、殡葬、婚姻登记等各项工作。规范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四是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

2021年1月11日


文本下载:临民〔2021〕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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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队伍、制度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地推进了民政各项工作的依法开展和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夯实民政法治工作基础

1.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责任担当,推动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

2.加强工作人员学法力度。利用领导干部上党课定期给机关公职人员讲解相关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机关干部的执政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动员机关公职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民政政策法规选编》、《民政为民服务手册》等普法指定教材,积极参与“杭州福彩杯”民政系统安全知识竞赛。

3.成立临安区婚调委“微法庭”。通过法院的专业力量来提高社会组织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的质量和效果,完善司法与行业诉调对接,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行业纠纷化解水平,促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就地解决,构建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长效机制。截至12月底,成功调解8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二)扎实做好民政执法工作

1.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点把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清理和跟踪管理工作,做好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后评估工作,实行全覆盖。及时做好新备案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做到图文并茂,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截至12月底,出台局本级规范性文件5件。

2.开展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临安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临政办〔2013〕58号)规定,执行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好审查、备案和报告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扩大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参与面。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防范行政机关合同不当带来的法律风险,借助法律顾问力量,审查机关行政合同30余件。

3.多措并举抓好掌上执法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制定2020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结合科室业务工作推进双随机检查。目前完成18个抽查任务,覆盖7项监管事项,共检查74家,跨部门联合检查9项,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100%。二是全面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在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审核时,应用掌上执法平台进行即时检查,目前即时检查累计8家。三是跨部门联合检查养老机构。结合双随机跨部门任务,联合消防部门对横溪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开展“五·一”节前消防、疫情防控等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三)全面履职推进民政各项工作

1.推进养老服务改革,提升养老服务品质。一是上线“互联网+养老”。6月10日,临安区“互联网+养老”服务系统正式上线。结合临安实际,合理制定服务套餐,套餐包含8大类25个子项目的居家养老服务,实现“菜单式”、“个性化”服务和全流程监管。二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实施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做到应备尽备,累计实施许可到期和新增备案养老机构13家。会同镇街、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等单位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排查行动,累计排查养老机构29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家、关停2家,停业3家,完成隐患整改32处。三是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改革。通过理顺政策体系、搭建服务平台,聚焦公办机构体制改革,推动民间资本成为养老事业发展中坚力量。今年天目山镇、板桥镇、清凉峰镇三个镇敬老院实现公建民营,全区累计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9家,占比达81.8%,机构面貌焕然一新,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2.强化基层社会管理,实施精准救助兜底保障。一是强化基层社会管理。指导村(社区)结合各自实际与特点,把一些好的土经验、土办法增加到村规民约中,形成“一村一策”。同时,加强实地督查,将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修订以及在村(居)民中普及宣传作为完善丰富村(居)民自治的重要工作。有序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通过实地走访镇村,深入调研我区村(居)委会换届形势,梳理分析影响换届的各类因和问题,完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实施精准救助兜底保障。制定下发《全面实施“先行救助”工作通知》《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散居在家特困对象救助保障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强特殊时期保障力度,确保所有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如对春节回家过年、无法返回机构的特困供养对象,参照特困供养标准(1734 元)给予每人1800 元的临时救助。

3.增强民政服务能力,。一是规范地名管理,发扬地名文化。落实“美丽杭州”百日攻坚,开展单杆路牌清查和清除。目前已清查有合杆条件的单杆路牌56个,清除单杆路牌46个。开展青山湖周边道路、桥梁、公园等命名工作,助力滨湖新城建设,形成命名规划初稿。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着手整理青山地名故事。完成富临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二是开展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加强与安康医院交流,全面掌握17名长期滞留的“无名氏”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情况,建立“一人一档”。截至12月底,全区共接待救助人员151人次,出动街面巡查人员1886人次。三是落实婚姻登记服务。为避免人员聚集,实施婚姻登记限流办理,同时为尽量减轻疫情对新人登记的不利因素,后期在户外搭建临时候等区域,增添防疫用品,增加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圆满完成登记高峰工作。截至12月底,共办理结婚登记3034对,离婚登记1616对,补领结婚证1138对,补领离婚证268本。登记合格率始终保持100%。婚姻家庭辅导共406对,其中和好151对,调解成功率37%。

二、  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0年,我局法治民政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行政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更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动力不足。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执法手段不强、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民政建设进程。三是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等新技术新技能不够熟练,执法手段与新形势发展要求有差距。

三、  2021年工作思路

一是以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牵引,要持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建设,提高法治思维水平。二是以健全决策机制为抓手,要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进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提高行政决策的质效。三是继续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强化民政服务能力,做好养老、救助、区划地名、殡葬、婚姻登记等各项工作。规范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四是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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