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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668/2021-695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公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1-2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图解)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1-01-22 10:13
来源:
区公安分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格)、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锦城街道钱王街1010号 ;邮编:311300;电话:63750725 ;传真:6375072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根据《规定》要求,我局共公开信息72条,其中部门动态信息21条。

    2.公开形式:采取互联网公开,统一归口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度,我局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起,其中邮寄申请5起,政府信息平台申请7起,申请内容分别是接处警信息、户籍信息、案卷材料等。对以上政府信息,我局均由法制部门受理并答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得以规范办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公安工作职责和《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以及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设置综合管理机构2个,直属执法勤务机构16个,监管机构2个,派出所11个。

    (四)平台建设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临安”门户网站,“平安临安”新浪微博,“临安公安”抖音短视频, “临安公安”微信公众号,网易、今日头条客户端等。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部署要求,不断强化保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

减1

5.8万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3

增5

29.6万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389509 

行政强制

3

0

767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4

8974.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2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办理虽都得以规范办理,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法律界定不够明晰,对于是否为政府信息、是否应当公开法律界定不够明晰,尚需进一步学习相关判例、法律解释;二是内部流转不够顺畅,对于法制部门已办结的公开申请未及时流转指挥中心,导致网上答复不够及时;三是沟通交流不够,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及时沟通交流,导致部分答复申请人不理解,从而又产生复议诉讼,浪费司法资源。

2021年度,我局将围绕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转

    法制部门落实一名工作人员每日查看信件收取情况,确保申请信件及时流转。指挥中心落实一名工作人员每日浏览政府信息平台,确保网上的公开申请能及时通知法制部门予以办理。法制部门在申请办结后,二日内告知指挥中心,及时在网上作出答复。

    (二)继续做好行政处罚结果、办案流程公开

    2021年度,我局将继续依托执法办案平台的建设,逐步的将案件的受理、立案、办理进展情况通过短信及网络查询的方式予以公开,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工作,将已经批准生效的行政处罚结果,通过公开平台予以公开。

    (三)加强学习交流,提升业务水平

2021年,法制大队工作人员将深入开展庭审旁听、案例学习、调研学习等活动,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办理水平。

    (四)加强沟通交流,提前化解行政争议

    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工作人员应及时与申请人联系,通过补正等方式明确申请内容,对于部分不符合信息公开流程办理的申请,在作出答复的同时,应与当事人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正确获取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公开年报原文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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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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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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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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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格)、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锦城街道钱王街1010号 ;邮编:311300;电话:63750725 ;传真:6375072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根据《规定》要求,我局共公开信息72条,其中部门动态信息21条。

    2.公开形式:采取互联网公开,统一归口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度,我局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起,其中邮寄申请5起,政府信息平台申请7起,申请内容分别是接处警信息、户籍信息、案卷材料等。对以上政府信息,我局均由法制部门受理并答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得以规范办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公安工作职责和《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以及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设置综合管理机构2个,直属执法勤务机构16个,监管机构2个,派出所11个。

    (四)平台建设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临安”门户网站,“平安临安”新浪微博,“临安公安”抖音短视频, “临安公安”微信公众号,网易、今日头条客户端等。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部署要求,不断强化保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

减1

5.8万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3

增5

29.6万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389509 

行政强制

3

0

767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4

8974.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2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办理虽都得以规范办理,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法律界定不够明晰,对于是否为政府信息、是否应当公开法律界定不够明晰,尚需进一步学习相关判例、法律解释;二是内部流转不够顺畅,对于法制部门已办结的公开申请未及时流转指挥中心,导致网上答复不够及时;三是沟通交流不够,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及时沟通交流,导致部分答复申请人不理解,从而又产生复议诉讼,浪费司法资源。

2021年度,我局将围绕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转

    法制部门落实一名工作人员每日查看信件收取情况,确保申请信件及时流转。指挥中心落实一名工作人员每日浏览政府信息平台,确保网上的公开申请能及时通知法制部门予以办理。法制部门在申请办结后,二日内告知指挥中心,及时在网上作出答复。

    (二)继续做好行政处罚结果、办案流程公开

    2021年度,我局将继续依托执法办案平台的建设,逐步的将案件的受理、立案、办理进展情况通过短信及网络查询的方式予以公开,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工作,将已经批准生效的行政处罚结果,通过公开平台予以公开。

    (三)加强学习交流,提升业务水平

2021年,法制大队工作人员将深入开展庭审旁听、案例学习、调研学习等活动,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办理水平。

    (四)加强沟通交流,提前化解行政争议

    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工作人员应及时与申请人联系,通过补正等方式明确申请内容,对于部分不符合信息公开流程办理的申请,在作出答复的同时,应与当事人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正确获取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公开年报原文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