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23/2021-6983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2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抗疫情、促发展”中心任务,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经济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不断深化认识,创新举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规划、价格收费、公告公示、工作动态等信息3260条。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局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政府门户网站、政务直通车、微博、微信等平台的信息发布,及做好信息公开数据的汇总;法制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配合科室,负责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的办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查等;相关科室根据各自对外管理服务职责,做好相应信息的公示、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3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4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5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影响了企业、群众对相关政策、信息知晓的时效性。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相对较弱。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群众参与,让群众更直接、更方便与我们进行沟通和交流,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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