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879/2021-6974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天目山镇 | 成文日期 | 2021-01-2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目山镇党政办联系(地址:天目山镇环河北路68号 ;邮编:311312;电话:58617790 ;传真:63894111;电子邮箱:454574821@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和范围,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用户工作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主要涉及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行政审批、应急管理、公告公示、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548条,同比增长6.2%,其中浙江政务服务网临安门户网站公开104条,临安新闻网天目山镇网站公开173条,政务微信公开256条,其他方式公开15条。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设在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接待公众查阅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镇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平台建设情况。今年以来,我镇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借助互联网和公共数据共享等手段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行政服务大厅集成“一站式”服务,全年办件量达到1381件,实现“一口对外、限时办结、一次办好”。依托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临安平台整合各类政务咨询投诉举报载体,实现群众诉求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在利用好传统宣传栏等平台的基础上,加强政务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规定政务新媒体内容编发程序及公众问询处理答复程序。
(四)政策解读情况。以镇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由起草部门和业务科室负责做好解读工作。解读政策时,突出解读重点,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落实措施、工作进展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主动解疑释惑,准确传递政策意图,积极引导舆论,管理社会预期。
(五)回应关切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务舆情回应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做到线上线下、舆情实情同步处置。结合我镇实际,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重点围绕民生关切、突发事件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六)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围绕推动政务“五公开”,加快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突出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公共资源配置、国土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协调处理全镇政务公开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加强经费保障,对政府受理的申请事项疑难复杂、易引起安全稳定等问题的信息公开申请件,商请区政府法治机构和律师进行前置法律审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镇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20年,我镇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重点公开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执法公示、财政信息、公共服务、人事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等,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548条,同比增长6.2%。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356200 | ||
(二)公开形式
天目山镇按照《条例》的要求,在门户网站上将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重要信息向社会公布,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设在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接待公众查阅工作。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镇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来看,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平稳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量大、业务技术性较强,缺少相对专业的工作人员,致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还不够,同时政务信息已公开内容的存档备查工作还需完善。二是制度建设还要加强,特别是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等。三是政务公开的内容内容涉及广、强度大,收集不够齐全,有待充实完善。
(二)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1.统一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我镇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建立并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2.完善平台载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结合我镇实际,规范公开栏目,充实政务公开内容,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及时将政策法规、重点领域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等信息第一时间公开发布。
3.强化宣传引导,抓好舆情反馈。利用新闻网站和区政务公开系统充分展现我镇日常动态,同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进一步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信息公开年报原文:天目山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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