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15/2021-7001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1-01-28 |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安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www.linan.gov.cn/col/col1229077513/index.html)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全力推进基层“两化”。根据省市基层“两化”总体部署,明确由区府办牵头,各镇街部门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已制定出台《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已完成26个试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落实。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化管理,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区司法局向各部门、镇街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决策事项目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公布2020年临安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以专题专栏形式向社会公开年度重点项目、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执行的进展情况。
3.加强政策文件解读。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信息发布质量,全年制发并对外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全部实现图片和文字两种形式的解读。面对疫情突发情况,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减税降费等热点问题开展政策解读和宣讲,准确传达政策,解答群众疑惑,进一步增强解读效果。
4.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在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平台的整合改版工作,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按照新《条例》要求,着力更新、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信息公开指南采用图解形式发布,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群众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导各部门镇街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举办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编制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汇编,制作了依申请公开答复参考样本,列明了已主动公开、予以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补正告知等答复情形,为各单位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打下了基础。对信息公开复杂案件,召集相关部门镇街研究会商,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解释说明、咨询答疑和补正引导工作。2020年,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3件,全部如期答复,未出现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牵头组织26个试点领域目录事项梳理和主动公开目录清单编制工作。全年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业务培训会、工作协调会共计5次,坚持公开为常态、因地制宜和便于获取利用等三项原则,指导各单位逐项确定公开主体、认定公开属性,编制完成临安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以专题形式对外公开。
2.重视日常检查督查。2020年,对全区镇街部门开展了2次第三方评测并下发通报要求各单位整改,较好地解决了部分单位公开平台维护不力、主动公开重点不突出、公开要素不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达到了查漏补缺的目的。与相关责任单位开展“点对点”督导,明确整改时间表,通过“通报-整改-反馈”进行举一反三,有效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四)平台建设
1.不断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水平。将各部门镇街公开信息的重点栏目、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栏目与《信息公开条例》明确的法定公开目录进行深入融合,优化设置24个一级栏目,根据本区实际工作情况增设5个二级栏目,进一步增强网上公开与服务平台权威性、时效性。
2.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充分整合政务新媒体资源,形成以“临安发布”客户端为重点,结合部门镇街新媒体资源为支撑的集约立体传播矩阵。全年微信发布资讯2000余条,总阅读量5000余万。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和引导,按照做强主账号的原则,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新媒体账号予以清理,并在省管理平台上进行集中备案管理。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临安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各部门镇街职责,全力抓好日常政务公开工作。按照“12345”热线作为全区“最多跑一次”主要督导平台的要求,通过不断完善“12345”热线咨询答复知识储备库,创新建立事项咨询答复“最多转一次”保障机制,有效破解群众办事咨询渠道“多而不通、转而又转、答而不准”等传统性难题。
2.深化监督考核。依托第三方监测公司,搭建监测平台,实行全面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机制,对部门镇街政务公开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有关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聚焦当期民生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督查指导,暗访检查、跟踪问效等手段,有效加快相关问题解决进程,提升政府执行力透明度与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1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对下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大,全区政务公开发展仍不平衡,镇(乡)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基本上是由党政办工作人员兼任,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现象比较普遍,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效率和质量。区政府办公室将在以下两方面进行了改进:
一是强化联动,力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建立健全政策文件公开认定机制,起草单位报送区政府发文时要明确公开,对于拟不公开的政策文件,要求起草单位说明不公开的依据和理由,防止应公开的文件未公开。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公文同步起草、同步报送,凡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一并制定政策解读方案,撰写并报送解读文本。
二是明确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为了提高政务公开推进力度,明确要求由各镇街道党政办和区级部门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从而提高各单位业务科室与办公室信息联动,保障重点领导信息及时发布,同时,加大对各单位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督促、检查、通报力度,确保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出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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