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9003/2021-6990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龙岗镇 | 成文日期 | 2021-01-29 |
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七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责任科室)联系(地址:临安市龙岗镇汤家湾村 ;邮编:311322;电话:63631087 ;传真:6363335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度,我镇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主要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公共服务等方面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2020年12月底,通过政务网主动公开信息共90条,做到了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信息准确。此外,还利用龙岗发布、临安新闻网龙岗官网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度,依申请公开1件,均已按照规定程序、时间节点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全区政务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及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信息工作条例》和省、杭州市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落实,建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具体负责人为主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做到工作责任落实,职责明确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镇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切实提高龙岗镇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结合机构改革,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完善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对照政务公开评测细则,高标准运维管理我镇公开平台。根据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全面梳理,查漏补缺。针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积极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政民互动。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和程序办事。根据政府工作实际情况和相关条例要求,做好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准备,完善了《目录》、《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同时,我们还制定和完善《保密审查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内部规章,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在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上,按照要求明确了相关数据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报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后,才能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6 | 51341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对于部分日常性信息未做到及时、准确,未及时学习了解上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二是对公开工作的专业性不够,对于部分信息公开内容如何分类,如何发布认识不清,导致部分内容发布无效;三是协调配合性不强,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整体性工作,需要各科室部门配合,在信息交流上缺乏统筹导致部分信息遗漏或更新不及时。
(二)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再重视,及时对接政务信息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全年宣传活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让大众了解政务信息公开,使公开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把政务信息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档案信息化工作结合起来,与改善为民服务态度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政务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和信息资料作用,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参与和监督权。
三是进一步建立长效协调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机关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收集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
信息公开年报原文: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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