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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8786878/2021-7873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锦北街道 成文日期 2021-11-24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图解《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关于宣布失效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1-11-24 14:52
来源:
临安区
浏览量: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三十条“制定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或者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对其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或者即时清理”的规定,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经锦北街道办事处同意,决定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失效。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一)废止文件:

1、《锦北街道关于全面推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线”联动监管模式的通知》(锦北街办〔2013〕79号)

2、《锦北街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锦北街办〔2014〕20号)

(二)宣布失效文件:

《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锦北街办〔2011〕84号)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0年10月22日起实施。

五、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巫振江(锦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立雄(锦北司法所所长)

联系电话:5861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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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锦北街道
成文日期 2021-11-24
关联类型
图解《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关于宣布失效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24
信息来源: 临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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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三十条“制定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或者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对其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或者即时清理”的规定,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经锦北街道办事处同意,决定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失效。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一)废止文件:

1、《锦北街道关于全面推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线”联动监管模式的通知》(锦北街办〔2013〕79号)

2、《锦北街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锦北街办〔2014〕20号)

(二)宣布失效文件:

《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锦北街办〔2011〕84号)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0年10月22日起实施。

五、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巫振江(锦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立雄(锦北司法所所长)

联系电话:5861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