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度杭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第一批指导性任务清单的通知》(杭农 [2020]43号)文件精神,临安区太阳镇枫树岭村循环农业集体经济发展增收项目经属地镇和部门审核,拟拨付杭州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指导性任务(少数民族村集体经济增收)补助资金80万元,现将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临安区太阳镇枫树岭村循环农业集体经济发展增收
实施单位:临安区太阳镇枫树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地点:太阳镇枫树岭村
完成情况:完成投资83.41万元。建设循环农业基地195.3亩,实施竹田退改水田84.8亩,套养甲鱼15.2亩、套养牛蛙55.6亩,改造下田坡60个,水渠维修518米,防逃网和围栏102.9亩、苗种70.8亩等。
公示期为7天(2021年11月25日—12月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临安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反映公示项目情况。单位书面反映问题需加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
联系人:朱月清 联系电话:63719619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