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69/2021-808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1-12-14
统一编号 有效性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日期:
2021-12-14 15:56
来源:
浏览量: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的主要依据为确权耕地面积,也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粮食种植面积。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发展林果业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简易大棚设施蔬菜用地除外)、被征(占)用进行非农业建设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抛荒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二、申报程序

1、由各村采集相关基础数据工作,按户统计,按要求填写表格,补贴面积保留一位小数。经村审核公示后,将符合要求的种地农户补贴面积上报各镇街。

2、各镇街对各村上报的材料进行存档,并建立数据库,明确补助农民姓名、面积、身份证号码、市民卡账号等基础数据。经各镇街核实后汇总,于6月30日前将分户清册和汇总表提交至区供销合作总社,区供销合作总社农合联执委会审核后将数据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局。汇总表需经各镇街签字盖章确认,于6月30日前报至区供销合作总社。

3、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区供销总社汇总数据进行核定后,将核定后数据返回各镇街,由各镇街组织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数据报区供销总社,由区供销总社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通过财政公共支付平台,直接拨付到农民个人账户。

三、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锦城街道长桥路52号区农业农村局农林技术推广中心,咨询电话:6380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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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1-12-14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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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的主要依据为确权耕地面积,也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粮食种植面积。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发展林果业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简易大棚设施蔬菜用地除外)、被征(占)用进行非农业建设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抛荒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二、申报程序

1、由各村采集相关基础数据工作,按户统计,按要求填写表格,补贴面积保留一位小数。经村审核公示后,将符合要求的种地农户补贴面积上报各镇街。

2、各镇街对各村上报的材料进行存档,并建立数据库,明确补助农民姓名、面积、身份证号码、市民卡账号等基础数据。经各镇街核实后汇总,于6月30日前将分户清册和汇总表提交至区供销合作总社,区供销合作总社农合联执委会审核后将数据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局。汇总表需经各镇街签字盖章确认,于6月30日前报至区供销合作总社。

3、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区供销总社汇总数据进行核定后,将核定后数据返回各镇街,由各镇街组织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数据报区供销总社,由区供销总社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通过财政公共支付平台,直接拨付到农民个人账户。

三、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锦城街道长桥路52号区农业农村局农林技术推广中心,咨询电话:63801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