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14/2021-81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21 |
临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10月29日16时40分,区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接市专班通知,得知:钱塘区鲜龙眼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属地物防专班调查,我区1家经营户进购该批次鲜龙眼。接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现将初步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接到信息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涉事商户经营情况、涉事货品,以及与该货品有关人员展开调查。基本情况如下:
涉事商户证照齐全,注册名称为“杭州临安鲜汇水果店”,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景杉路259号”,从业人员2名。
该店于2021年10月26日从杭州农副食品物流中心果品市场阿平鲜果购买“鲜龙眼”2箱,并用卡车(浙AT5B51)运至该店后对外销售,至检查时,已销售至散客消费者0.25kg,剩余19.75kg(被查封)。该店经营者提供该批货品供货方的营业执照以及该批次产品的进口检验检疫证明、消杀报告、核酸检测报告。
二、排查处置情况
2021年10月29日,区疾控中心人员对3名人员(3份)、食品及包装(4份)及环境(3份)样本,总计10份样本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附表:涉事产品相关经营者进销存明细表。
杭州市临安区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1年10月30日
(联系人:薛倩,联系电话:63753957,1778859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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