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14/2021-8139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24 |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属各单位,省市各驻临机构:
《临安区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区健康临安办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临安区健康临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临安区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附件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杭州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附件2)等文件精神,确保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高效有序地推进落实,全力推进健康临安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打造健康临安建设新格局,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市民健康,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健康基础保障。
二、行动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2020年-2022年),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扎扎实实地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全面完成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2022年目标任务。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大健康现代化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健康文化氛围更趋浓厚,人居环境更加健康,健康服务更加完善,健康保障更加均衡,健康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1.建立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健康临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即为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负责行动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督查等相关工作,并定期向健康临安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工作汇报。
2.建立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明确每一个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专项行动工作组组长由牵头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责任部门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牵头部门和各责任部门主要科室负责人组成,其中牵头部门主要科室负责人兼任行动工作组联络员(附件3)。
3.建立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各专项行动的专家库。由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聘请本领域的权威专家,设立专项行动专家库,为专项行动推进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和业务支持。
(二)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推进落实。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要对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杭州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相关目标任务,根据《临安区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任务分解表》(附件4),制定精准可行的专项行动年度实施方案,于每年4月1日前上报区健康临安办,并全面抓好推进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三)加强行动保障,健全工作体制。
1.加大对行动推进的领导力度。每年定期召开健康临安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或健康临安办主任会议,研究落实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年度工作重点、行动推进情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加大对工作考评的督查力度。将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推进情况,列入健康临安建设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健康临安建设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综合考评体系,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由区相关领导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建议区委、区政府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
3.加大对财政支持的投入力度。加强财政支持,强化经费保障,确保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必要的工作经费。要加大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领域资金支持力度,出台健康家庭、健康村(社区)、健康企业、健康镇街等健康细胞创建补助政策,强化健康促进的示范引导。
4.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制度。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实施意见(试行)》(杭政办函[2019]82号),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实施制度建设,探索在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公共政策和实施重大工程前进行公共健康影响因素评价。
5.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开展“我行动、我健康”为主题的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专项宣传和造势活动,区健康临安办适时开展贯彻落实健康浙江行动26个专项行动的相关启动仪式,各专项行动由牵头部门结合本单位的主题活动制定行动推进宣传方案,开展系列宣传,营造共同致力于健康促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
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杭州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
3.临安区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牵头部门分工;
4.临安区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
杭州市临安区健康临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1 :详见附件文档
附件2:详见附件文档
附件3:
临安区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牵头部门分工
序号 | 行动名称 | 牵头单位 | 序号 | 行动名称 | 牵头单位 |
1 | 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 卫生健康局 | 14 | 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 教育局 |
2 | 合理膳食行动 | 卫生健康局 | 15 | 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 卫生健康局 |
3 | 全民健身行动 |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16 | 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 卫生健康局 民政局 |
4 | 控烟限酒行动 | 卫生健康局 | 17 | 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 卫生健康局 |
5 | 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 卫生健康局 | 18 | 癌症防治行动 | 卫生健康局 |
6 | 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 |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 19 | 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 卫生健康局 |
7 | 绿色环境打造行动 | 城市管理局 卫生健康局 | 20 | 糖尿病防治行动 | 卫生健康局 |
8 | 饮用水达标提质行动 | 水利水电局 | 21 | 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 卫生健康局 |
9 | 食品安全放心行动 | 市场监管局 | 22 |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行动 | 卫生健康局 |
10 | 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 | 农业农村局 | 23 | 智慧健康管理行动 | 卫生健康局 |
11 | 药品质量安全行动 | 市场监管局 | 24 | 中医药促进健康服务行动 | 卫生健康局 |
12 |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 | 公安分局 | 25 | 健康保障惠民行动 | 医保分局 |
13 | 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 卫生健康局 | 26 | 健康产业发展行动 | 发改局 |
附件4:
临安区推进健康浙江健康杭州行动(2020—2022年)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 | |||||||||||||||||||||||||
1 | 每万人拥有健康科普讲师 | 人 | 1 | 预期性 | 以医共体为单位组织健康科普讲师遴选,成立不少于60人的区级健康科普讲师团,并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项技能培训。 | 2020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2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35 | 预期性 | 深入推进健康讲座“五进”工作,组织开展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活动,2020年覆盖率达到80%,2021年达到100%;加强对学校保健老师的健康科普水平的培养,各年龄段学生开展健康科普每年不少于2次。 | 2022年10月 | 卫生健康局 教育局 科协 红十字会 礼堂办 | ||||||||||||||||||
3 | ▲应急救护知识累计普及率 | % | ≥25.8 | 预期性 | 开展急救培训建设急救基地网、人员网、用品网“三张网”建设,落实《健康杭州2030行动纲要》市民学急救的工作任务,形成红会提供技术、部门组织落实的培训工作机制;建立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中心,全面启动初中生急救培训课程,实施教师救护员三年轮(复)训,积极推进急救培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高危行业”,确保每年普及率达2%以上。 | 2022年12月 | 红十字会 教育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4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实现 | 倡导性 | 2020年继续完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健康科普资源库,建立区健康科普发布平台,定期发布健康科普知识,推进健康码健康管理应用功能拓展,通过建立互动激励机制提高科普覆盖率和参与率。 | 2021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数据资源管理局 科协 | |||||||||||||||||||
5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实现 | 倡导性 | 将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及建立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绩效考核机制纳入年度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年度考核、医共体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 | 2020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6 | ▲健康促进医院比例 | % | 80 | 预期性 | 2021年完成区第三人民医院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并在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医院、第四人民医院推进持续性工作开展和复评工作。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7 | ▲健康社区比例 | % | 30 | 预期性 | 建立健康细胞创建及持续性工作开展以奖代补制度,2020年完成13个健康社区创建,并推进持续性工作开展。 | 2021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民政局 | ||||||||||||||||||
8 | ▲健康家庭数量 | 户 | 1500 | 预期性 | 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理念,每年完成500户健康家庭创建。 | 2022年12月 | 妇联 | ||||||||||||||||||
(二)合理膳食行动(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营养师 | 人 | ≥1 | 预期性 | 督促区中医院2021年底前完成人才培养或者人才引进工作,按要求配备营养师。 | 2021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2 | ▲每万人营养指导员配备 | 人 | 1 | 预期性 | 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营养指导员培训,卫健、教育、民政各部门做好本系统营养指导员聘任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每万人配备1名营养指导员的目标。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教育局 民政局 | ||||||||||||||||||
3 | 企事业单位及社区食堂工作人员膳食营养知识知晓率 | % | 80 | 约束性 | 组织开展食堂工作人员膳食营养培训,2020年覆盖率达到10%,2021年达到50%,2022年达到80%;开展营养社区、营养健康食堂和餐厅等营养改善试点示范建设。 | 2022年12月 | 市场监管局 | ||||||||||||||||||
4 | ▲成人肥胖增长率 | % | 持续减缓 | 预期性 | 结合“全民营养周”等主题日,加强营养科普宣传教育,提升居民营养素养,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加强重点人群干预,每年推进相关项目实施。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三)全民健身行动(牵头单位: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 | ≥94 | 预期性 | 以全民健身活动、讲座等形式,加大全民健身运动宣传,促进国民体质与健康水平,每年组织开展(幼儿园、镇街、机关)国民体质监测活动。 | 2022年12月 |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 | ≥45 | 预期性 | 通过举办体育比赛(培训)等活动提高市民健身意识,每年组织开展体育活动100场。 | 2022年12月 |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教育局 | ||||||||||||||||||
▲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 | 人 | >2.6 | 预期性 | 每年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2—3期。 | 2022年12月 |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
新增体育社会组织数 | 个 | 2 | 预期性 | 积极引导有意向的体育人士注册体育社会组织机构,2020年新增1家,2022年前新增1家。 | 2022年12月 |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
2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平方米 | ≥2.4 | 预期性 | 通过创建体育小康村,建设百姓健身房、健身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游泳池、绿道等公共体育场地,逐年按2%比例增加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2022年12月 |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住建局 规划资源分局 | ||||||||||||||||||
3 | ▲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完善行政村体育设施建设,加强健身器材更新维修,每年购买3万元的健身器材使用意外险。。 | 2022年12月 |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
(四)控烟限酒行动(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无烟党政机关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创建,2020年创建10家,2021年30家,2022年34家。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2 |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 % | 100 | 预期性 | 全面贯彻执行《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控烟执法部门加大公共场所控烟执法力度。 | 2020年10月 | 控烟联席会议相关部门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3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 | ≤20 | 预期性 | 每年深入开展“世界无烟日”活动,辖区学校开展“拒吸第一支烟”活动,全面加强控烟宣传;将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控制纳入年终考核指标,2021年下降至21%,2022年下降至20%。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教育局 | ||||||||||||||||||
4 | 二手烟暴露率 | % | <50 | 预期性 | 加强控烟宣传教育,落实控烟执法部门职责,加强公共场所控烟执法力度。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 % | >22 | 预期性 | 完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治疗、危机干预等方式,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到2020年底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2%以上,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 2020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宣传部 | ||||||||||||||||||
2 | ▲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乡镇(街道)覆盖率 | % | 92 | 预期性 | 开展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重点推进镇(街道)级社会心理服务站建设,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定期开展对特殊人群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到2020年全区镇(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建设覆盖率达到92%以上。 | 2020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六)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 |||||||||||||||||||||||||
序号 | 指标 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 目标 | 指标 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率 | % | 完成省任务 | 约束性 | 1.治理工业废气。完成工业炉窑达标排放治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等各类任务共140台。深化印刷、化工、印染、化纤、涂装等重点行业和特色产业VOCs治理,推进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到2022年,完成40家企业VOCs治理。 | 2022年12月 | 生态环境局 经信局 | ||||||||||||||||||
2.优化车辆结构。2020年,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扩大国Ⅲ柴油车禁行范围,到2021年,实施国Ⅲ柴油货车建成区禁行。 | 2021年12月 | 公安分局 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 | |||||||||||||||||||||||
3.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逐步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2020年完成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划定,2022年禁止使用区域扩大至建成区。 | 2022年12月 | 生态环境分局 住建局 各平台公司 | |||||||||||||||||||||||
4.精细化管控扬尘。严格落实“控尘十条”,加强露天焚烧管控。 | 2022年12月 | 住建局 城市管理局 交通运输局 水利水电局 交警大队 规划资源分局 各平台公司 | |||||||||||||||||||||||
序号 | 指标 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 目标 | 指标 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2 | ▲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市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 | % | 85; ≥87 | 约束性 | 1.建设“污水零直排区”。2020年完成5个街镇、30个生活小区、7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1年基本完成全市“污水零直排”建设,2022年全面完成并巩固提升“污水零直排”建设。 | 2022年12月 | 五水共治办 水利水电局 生态环境分局 住建局 规划资源分局 城市管理局 | ||||||||||||||||||
2.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一是继续实施《杭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2020年完成提升改造501个,基本实现设计规模30吨/日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二是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清洁化提标,2020年完成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厂、板桥污水处理厂一期等2个项目改造;至2022年底全区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均达到省清洁排放标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2021年完成太阳第二污水处理厂(0.3万吨/日)、西天目污水处理厂(0.1万吨/日)建设。 | 2022年12月 | 住建局 规划资源分局 | |||||||||||||||||||||||
3.建立苕溪生态环境承载力监控预警体系。 | 2022年12月 | 生态环境分局 水利水电局 | |||||||||||||||||||||||
4.构建河湖库塘淤泥轮疏机制,有效清除存量淤泥,实现河湖库塘淤疏动态平衡。 | 2022年12月 | 水利水电局 五水共治办 青山湖管理局 生态环境分局 | |||||||||||||||||||||||
序号 | 指标 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 目标 | 指标 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3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 100 | 约束性 | 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法依规管理,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综合保护和治理。推进乡镇级及以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物理隔离工作。完成镇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完善饮用水源预警监测自动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全部建立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落实《杭州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 | 2022年12月 | 五水共治办 水利水电局 生态环境分局 住建局 | ||||||||||||||||||
4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93 | 约束性 | 强化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完善建设用地调查评审机制,强化用地审查把关。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18453亩,严格管控202亩,到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 | 2022年12月 | 生态环境分局 规划资源分局 农业农村局 | ||||||||||||||||||
(七)绿色环境打造行动(牵头单位:城管局、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 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 目标 | 指标 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 | % | 100 | 预期性 |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2020年分类处理率达到100%,2021年、2022年做好持续巩固。 | 2022年12月 | 农业农村局 | ||||||||||||||||||
序号 | 指标 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 目标 | 指标 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2 | 市区夜间噪声总点次达标率 | % | 50 | 约束性 | 2020-2022年分别达到40、45、50dB(A)的目标。 | 2022年12月 | 生态环境分局 | ||||||||||||||||||
3 | ▲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普及率 | % | 100 | 约束性 | 2020年完成700户改厕,2021年完成700户,剩余112户在2022年完成。 | 2022年12月 | 农业农村局 | ||||||||||||||||||
4 | ▲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 | % | 全覆盖 | 约束性 | 督促各镇街强化责任主体,全面完善各大业态硬件设施,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分类质量。 | 2022年12月 | 垃圾分类办 (城市管理局) | ||||||||||||||||||
5 | ▲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 | 100 | 约束性 | 2020年督促各镇街将生活垃圾全部纳入绿能和九峰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实现资源化利用100%,并做好持续巩固工作。 | 2020年12月 | 垃圾分类办 (城市管理局) | ||||||||||||||||||
6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约束性 | 2020年督促各镇街将生活垃圾全部纳入焚烧体系实现零填埋处置,达到无害化处理率100%,并做好持续巩固工作。 | 2020年12月 | 垃圾分类办 (城市管理局) | ||||||||||||||||||
序号 | 指标 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 目标 | 指标 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7 | ▲美丽城镇建设 | 完成省市任务 | 预期性 | 以全区小城镇整治达标镇街为建设对象,以建成区为重点,衔接美丽乡村建设,兼顾辖区全域,围绕“五美”,开展综合环境、功能服务、生活品质、产镇融合、社会治理等五大提升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城镇村三级联动发展、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和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共建共治共享,力争2020年,於潜、昌化、河桥、湍口等4个试点镇创成市级样板,其中1个以上省级样板;其余10个镇街同步实施;2021年,力争创成美丽城镇省市样板2个,确保达到美丽城镇基本要求3个;2022年,14个镇街均达到美丽城镇基本要求,并创成10个以上市级样板,其中4个以上省级样板;2030年,美丽城镇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全区高质量全面建成美丽城镇。 | 2022年12月 | 区三改一拆 (美镇办) 规划资源分局 | |||||||||||||||||||
8 | ▲国家卫生乡镇的比例 | % | 90 | 约束性 | 2020年启动最后四个国家卫生镇创建计划,2021年争取通过省明查暗访,2022年争取完成国家明查或暗访。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9 | ▲国家卫生乡镇开展健康乡镇建设比例 | % | 50 | 预期性 | 2020年天目山镇、河桥镇启动健康镇创建,2021年启动1个健康镇创建,2022年启动2个。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10 | ▲省级卫生村开展健康村建设的比例 | % | 15 | 预期性 | 2020年创建37个健康村,2021年创建5个,2022年创建5个,并推进持续性工作开展。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八)饮用水达标提质行动(牵头单位:水利水电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城市居民饮用水总水样报告合格率 | % | 99 | 约束性 | 每月进行管网末梢水检测36个点,一年432个点,保证城市居民饮用水总水样合格率99%以上;根据监测结果实行计划性管网排污和临时性排污;对新装管道进行消毒冲洗到位。 | 2020年12月 | 国兴公司 | ||||||||||||||||||
2 | ▲城市合格饮用水人口覆盖率 | % | ≥99 | 预期性 | 城市合格饮用水人口覆盖率已达100%,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 2020年12月 | 国兴公司 | ||||||||||||||||||
3 | ▲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 | % | 保持在95以上 | 预期性 | 通过“并小建大”方式,优化单点及分散供水体系,推进农村供水设施更新改造 | 2022年12月 | 水利水电局 国兴公司 | ||||||||||||||||||
4 | ▲农村饮用水供水保证率 | % | 保持在95以上 | 约束性 | 推进“大管网”延伸空间,进一步扩大规模化供水覆盖率 | 2022年12月 | 水利水电局 国兴公司 | ||||||||||||||||||
5 | ▲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 % | 保持在90以上 | 约束性 | 推进供水工程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化管理。 | 2022年12月 | 国兴公司 卫生健康局 | ||||||||||||||||||
(九)食品安全放心行动(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主要食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 | % | ≥99 | 约束性 | 开展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加强食品安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与产品质量把控,严格做好索证索票,确保可溯可查。2020年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5%,2021年底97%,2022年底99%。 | 2022年12月 | 市场监管局 | ||||||||||||||||||
(十)农产品绿色安全行动(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主要农产品省级检测合格率 | % | ≥98 | 约束性 | 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建立农资智慧监管体系等源头管控;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计划,明确全区年度监测任务和职责;开展“绿剑”专项执法行动、“瘦肉精”、兽用抗生素等专项整治。 | 2022年12月 | 农业农村局 | ||||||||||||||||||
2 | ▲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加强执法检查、监督抽检和投诉举报问题的处理,对问题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率达到100%,并将不合格产品生产者纳入重点监管名录。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动,通过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大处罚力度,涉嫌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移送率达100%。 | 2022年12月 | 农业农村局 | ||||||||||||||||||
3 | ▲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 | % | ≥60 | 约束性 |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出台“三品一标”认证补助政策,引导无公害农产品向绿色食品的转化,鼓励各类生产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 2020年12月 | 农业农村局 | ||||||||||||||||||
(十一)药品质量安全行动(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基本药物质量抽检合格率 | % | >98 | 预期性 | 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每年基药抽检合格率>98%。 | 2022年12月 | 市场监管局 | ||||||||||||||||||
2 | 主要药品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 | % | ≥98 | 约束性 | 加强辖区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2020年药品抽检合格率≥97%;2021年药品抽检合格率≥97.5%;2022年药品抽检合格率≥98%。 | 2022年12月 | 市场监管局 | ||||||||||||||||||
3 | ▲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 0 | 约束性 | 建立健全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每年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 2022年12月 | 市场监管局 | |||||||||||||||||||
(十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 | /万 | 较2016年下降25% | 预期性 |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深化交通安全隐患挂牌限期治理机制;大力开展斑马线隐患排查治理;完;强化对施工道路的监管,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夯实交通治理基础,实行网格化交通管理机制;加快推进交治站、教育训诫室、农村“两站两员”等治理基础建设。管控源头重点企业,积极开展基础排查及源头宣教工作,认真检查车辆性能、驾驶人资质,安防设施;在建施工工地进行源头检查,全力把牢事故预防源头关。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珍爱生命,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突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老年人、行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常态宣教,积极引导交通参与人文明出行。 | 2022年12月 | 公安分局 | ||||||||||||||||||
2 |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 / | 基本消除 | 约束性 | |||||||||||||||||||||
(十三)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婴儿死亡率 | ‰ | ≤3.5 | 预期性 | 加强孕期检查,提高产前筛查质量,成立临安区新生儿急救中心,每年开展新生儿复苏等急救培训、考核;进行新生儿死亡评审,对常见的死亡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每季度召开妇保人员例会,每年两次助产医院现场督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 2020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2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5 | 预期性 | 加强乡镇儿保医师,幼儿园工作人员及家长针对儿童意外伤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开展儿科医师急救能力培训及演练。每年进行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对存在的问题及常见的死亡原因,制定干预、预防措施,切实降低死亡率。 | 2020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3 | ★▲孕产妇死亡率 | /10万 | 7 | 预期性 | 制定《杭州市临安区高危孕产妇管理实施方案》、《杭州市临安区危重孕产妇急救预案》,成立临安区危重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及专家组,成立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助产技术服务单位、区妇幼保健院为中心的高危孕产妇三级管理网络,协调及开展我区的孕产妇急救工作,切实做好我区的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实施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及危重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每年组织开展危重孕产妇评审,指定临安区人民医院为我区孕产妇急救中心,负责全区的孕产妇急救及急救培训提高全区的孕产妇急救水平。 | 2020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4 |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 | % | <7 | 预期性 | 建立儿保医师季度业培训制度,提高疾病的诊断及治疗能力;规范营养不良等疾病的转诊流程,并加强营养喂养宣教,改善儿童的营养状况和不良的饮食习惯。 | 2020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5 | ▲3岁以下儿童标准化发育监测筛查率 | % | ≥80 | 约束性 | 在儿童系统管理中把3岁以下儿童标准化发育监测筛查作为常规检查项目,对家长进行生长发育宣教,提高生长发育监测重要性的认识。对可疑及异常病人按流程做好诊治工作。 | 2020年 | 卫生健康局 | ||||||||||||||||||
6 | ▲母乳喂养率 | % | ≥90 | 预期性 | 通过微信、宣传报、版画、孕妇学校及育儿学校中母乳喂养的课程广泛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及传授母乳喂养的技巧,6个月前提倡纯母乳喂养,孕期及婴儿体检时现场指导正确的哺乳姿势,提高产妇母乳喂养成功率等。 | 2020年 | 卫生健康局 | ||||||||||||||||||
7 | ★产前筛查率 | % | ≥95 | 约束性 | 在新婚学校及孕早期做好出生缺陷防治的宣教以及产前筛查相关知识的宣传,加强对基层妇保医生的业务培训,提高沟通宣传能力;对筛查对象实行转诊、追踪制度确保孕妇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产前筛查的相关检查项目;做好产前筛查高风险孕妇的转诊服务及随访管理,切实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 | 2022年 | 卫生健康局 | ||||||||||||||||||
8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病疾筛查率 | % | ≥98 | 预期性 | 孕妇学校宣教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重要性,提高家长知晓率。对产科医院下达考核指标,每年4次现场督导,提高筛查率及筛查质量,要求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做到100%筛查。 | 2020年 | 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9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 | ≥85 | 约束性 | 深入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根据《杭州市临安区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年度任务及绩效考核制度,提高适龄妇女的知晓率及受检率,并加强异常病人的进一步检查及治疗随访工作,切实做到宫颈癌及乳腺癌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 2020年 | 卫生健康局 | ||||||||||||||||||
(十四)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牵头单位:教育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 | ≥50 | 预期性 | 加强学校体质健康训练,2021年11月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 2021年12月 | 教育局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
2 | ▲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 | 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 约束性 | 2020年发布《杭州市临安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实施方案》,实施“健康教室照明”计划,对不符合照明标准的教室进行改造,全区中小学校配备屈光度测试仪;2021年5月前,全区中小学校能正常使用屈光度测试仪检测,每年进行两次视力检测,力争近视率从2019年的57.82%降到54.82%。 | 2022年12月 | 教育局 | ||||||||||||||||||
3 | 健康用眼讲座开设率 | % | 90 | 预期性 | 利用“爱眼日”、“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的契机,66所学校全部做好健康用眼讲座 | 2021年12月 | 教育局 | ||||||||||||||||||
4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 | 小时 | ≥1 | 约束性 | 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督查制度,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学校业绩考核,确保学生每天活动一小时。 | 2022年12月 | 教育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5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 | 100 | 约束性 | 建立督查制度,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 | 2021年12月 | 教育局 | ||||||||||||||||||
6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 | 100 | 预期性 | 城北小学、科技城二小建设完成后按规定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其余已配备学校加强监管。 | 2022年12月 | 教育局 卫生健康局 | ||||||||||||||||||
7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中小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配备已达100%,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交流。 | 2020年12月 | 教育局 | ||||||||||||||||||
8 | 中小学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达成率 | % | 100 | 预期性 | 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设,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到2021年,中小学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达成率为100%,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达成率为100%。 | 2021年12月 | 教育局 卫生健康局 | ||||||||||||||||||
9 | ▲健康促进学校比例,其中银牌以上学校比例 | % | 100(其中银牌学校40) | 预期性 | 2020年创建健康促进铜牌学校10所,银牌学校6所;2021年创建铜牌学校2所,银牌学校4所;2022年创建银牌学校4所。 | 2022年12月 | 教育局 卫生健康局 | ||||||||||||||||||
(十五)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人均期望寿命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 | 岁 | ≥83, 提高 | 预期性 | 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普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疾病谱调查、成人行为危险因素调查,有针对地对重点疾病和主要健康影响因素进行干预。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2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 | 明显下降 | 预期性 | 建立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加强与经信、发改、镇街的对接,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严格源头控制,强化前期预防作用的落实企业对接害工人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以及岗前、在岗、离岗职业健康体检职责。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3 | ▲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 | % | >91 | 预期性 | 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和双随机执法;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及企业负责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员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督促企业落实对接害工人进行岗前、在岗、离岗体检;加强与经信、发改、镇街的对接,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严格源头控制,强化前期预防作用。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十六)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民政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 | % | 有所下降 | 预期性 | 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成立老年健康指导中心,强化老年健康指导、健康管理,以及老年人心理关爱等服务,分析可能的诱发因素,提出干预措施。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2 | ▲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 | % | 增速下降 | 预期性 | 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痴呆症的筛查干预、健康指导,以及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关怀服务。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3 |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服务落实比例 | % | ≥80 | 预期性 |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服务。提高卫生院(中心)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签约率,开展老年人生活方式、健康状况评估和健康指导。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相关服务设施、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 2022年12月 | 民政局 卫生健康局 | ||||||||||||||||||
4 | ▲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 | % | 100 | 预期性 | 开展紧密医养联合体试点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立以医疗、护理、康复为基础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模式。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推动开展上门护理服务。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提高卫生院(中心)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率,做到入住老年人的全覆盖。 | 2022年12月 | 民政局 卫生健康局 | ||||||||||||||||||
5 | 开展安宁疗护试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床位数 | 个/张 | 1/10 | 预期性 | 加快推进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建设。2021年初步建立以锦北医院为区安宁疗护试点单位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2022年逐步向有条件的单位推广。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6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 % | >75 | 约束性 | 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医学专科能力建设。督促第三人民医院(於潜人民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开展工作。 | 2020年11月 | 卫生健康局 | ||||||||||||||||||
(十七)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 ≤10 | 预期性 | 对引起重大慢性病过的早死亡危险因素进行干预 | 2020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2 |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 | 1/10万 | <209.7 | 预期性 | 推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对心脑血管疾病的应急处置能力,公共场所设置AED,对民众开展相关技能培训。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3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70 | 预期性 | 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首诊测压率达到95%以上;开展高血压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规范管理率40% | 2021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十八)癌症防治行动(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 | % | ≥43.3 | 预期性 | 开展居民癌症防治相关信息及知识要点的宣传工作,提高知识普及率;推进重点癌症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规范妇女“两癌”筛查,2020年实施胃肠癌筛查和大肠癌筛查民事实事项目,逐步扩大癌症筛查范围。。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2 | 常见恶性肿瘤诊断时早期比例 | % | ≥35 | 预期性 | 2020年实施胃肠癌筛查和大肠癌筛查民事实事项目,继续抓好妇女两癌筛查,逐步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进重点癌症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十九)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 | 1/10万 | ≤9 | 预期性 | 对70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接种。 | 2020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2 | ▲40岁以下居民慢阻肺知晓率 | % | ≥15 | 预期性 | 各医疗单位配置肺功能仪,全面开展肺功能检测工作,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检测肺功能,推行高危人群年度首诊测量肺功能。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二十)糖尿病防治行动(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70 | 预期性 | 糖尿病患者体检率高于80%,推进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信息共享;开展糖尿病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二十一)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 | % | <0.1 | 约束性 |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重点人群、高危人群健康教育; 2、加强MSM等性传播高危人群干预,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3、医疗机构性病就诊者新诊断为五类性病者艾滋病筛查比例不低于80%; 4、疾控机构VCT门诊对主动求询者提供HIV快速检测服务并当场告知结果,且快速检测人数占主动求询者人数的50%及以上。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2 | ▲肺结核发病率 | 1/10万 | 低于前三年平均发病率 | 约束性 | 1、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结核病宣传工作,每年至少1次; 2、普通肺结核患者未收治率≤5%; 3、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90%以上、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 4、加强对医疗机构督导,结核病定点医院每年2次,辖区社区医院每年4次; 5、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和结核病疫情处置工作。 6、每年积极做好初高中PPD新生筛查工作。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3 | ▲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 | % | <1 | 约束性 | 1.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 2.加强与教育部门联系,要求托幼机构积极主动配合接种单位及时完成凭证托工作; 3.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教育局 | ||||||||||||||||||
4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90 | 预期性 | 1、按省市级疾控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月报、年报等脊灰疫苗和含麻类疫苗接种率分别达到95%以上,其余剂次疫苗接种率分别达到90%以上; 2、加强与教育部门联系,要求学校机构积极主动配合接种单位及时完成凭证入学入托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及查漏工作,各接种单位积极开展流动儿童等查漏补种工作。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教育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5 | ▲疟疾 | 持续消除 | 预期性 | 1、积极发现病例,继续加强对“三热”病人血检,每年全区血检人数达到全区户籍总人口的1.0‰,其中区级医疗机构和重点镇街合计血检达到全区户籍总人口0.5‰。 2、全面落实病人首诊负责制,24小时内及时上报卡片、规范处置病例和疫点处置。。 3、加强全区各级医疗机构疟疾诊治、血检能力培训,积极开展“疟疾宣传日”活动,做好督导工作,保持持续消除状态。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6 | ▲消除碘缺乏病危害 | 持续消除 | 预期性 | 1.每年开展5个监测点碘盐监测、尿碘监测、甲肿率调查 2.开展全区碘知识健康教育。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经信局 市场监管局 | |||||||||||||||||||
7 | ▲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 | 有效控制 | 预期性 | 把氟化物列为农村饮用水监测、200个区级监测点的必检项目,进行一年两次的枯水期丰水期监测,加强预警。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8 | 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甲乙类) | 1/10万 | ≤185 | 约束性 | 1、加强宣传教育,普及传染病相关知识,提高全民防治知识知晓率; 2、每年对医疗机构人员组织培训,提升传染病相关知识的诊断及治疗; 3、每年2次以上对医疗机构进行传染病相关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各项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措施,有效遏制传染病疫情快速上升; 4、加强重点人群,特别是学校、幼托机构的监测,一旦出现疫情及时处理,防治病情的蔓延; 5、依托信息化平台,预警系统等每天进行疾病监测,一旦出现疫情苗头,及时核对,落实情况,采取相关措施; 6、加强学校各项传染病防控秋管理,规范开展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严格病例管理,杭州市症状监测系统规范使用率逐年提高,发生疫情不迟报、瞒报,不发生因防控不力位导致的疫情扩散蔓延事件。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教育局 | ||||||||||||||||||
(二十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行动(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 (二十三)智慧健康管理行动(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基层就诊率 | % | ≥65 | 预期性 | 2020年达到65%,并推进持续性工作。 | 2020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2 | ▲县域就诊率 | % | ≥90 | 预期性 | 出台《杭州市临安区“医坛新秀、医坛骨干、医坛名师”培养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和《杭州市临安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细则》(试行),2020年启动三医培养和重点学科建设,2021年开展中期评估,2022年开展考核。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3 | ▲区级医院门诊智慧结算率 | % | ≥80 | 预期性 | 2020年11月底前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智慧结算率达到80%以上,区中医院、第三、第四人民医院达到70%以上,区第五人民医院、口腔医院达到50%以上;2021年区中医院、第三、第四人民医院达到80%以上,区第五人民医院、口腔医院达到70%以上;2022年区级医院门诊智慧结算率达到80%以上。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4 | ▲区级医院检查智慧预约率 | % | ≥80 | 预期性 | 2020年11月底前,区第一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分时段预约检查率达到80%以上,2022年二级以上医院分时段预约检查率达到80%以上。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5 | ▲开放夜门(急)诊 | % | ≥80 | 预期性 | 2020年达到100%开放。 | 2020年9月 | 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6 | 智慧医疗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2020年,对接城市大脑,打造“舒心就医”、“健康码”一码就医为主要内容的智慧医疗升级版,2021-2022年,贯彻省、市、区信息化建设要求,深入推进舒心就医、助力“城市大脑”建设,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的融合发展,推进智慧医疗建设,让老百姓享受更便捷的就医服务。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医保分局 | ||||||||||||||||||
7 | 居民健康信息平台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接入率 | % | 90 | 约束性 | 2020年完成27家公立医疗机构接入杭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 2020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8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 | 100/70 | 约束性 | 加强基层中医人才招录,确保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临床医师占比20%以上。加强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临安)建设,开展基层中医非药物疗法技术培训,每年4种以上。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9 | ★每千人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4.6 | 预期性 | 加大人才招引力度,通过校园招聘、人才引进,每年招引临床医学生60人以上;加大临床医学生定向培养力度,每年培养20人以上。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10 |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 | >90 | 约束性 | 加大排摸力度,做到户籍人口应建必建,流动人口按需建档,力争三年内夯实辖区内常住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二十四)中医药促进健康服务行动(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居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水平 | % | >25 | 预期性 | 推进中医药进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活动,2021年覆盖率达到100% | 2021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2 | ▲公立中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室比例 | % | >90 | 预期性 | 区中医已设立治未病并开展工作 | 2020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二十五)健康保障惠民行动(牵头单位:医保分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 25 | 预期性 | 1、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六项补助政策; 2、2021年1月起临安医保实现市域一体化,医保筹资和待遇与主城区一致,按照杭州市新修订的《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实施。 | 2022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医保分局 财政局 | ||||||||||||||||||
2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年增速 | % | <10 | 约束性 | 1、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DRGs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 2、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结合省、市飞行检查、交叉检查和专项行动,加大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力度。 | 2022年12月 | 医保分局 财政局 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 | ||||||||||||||||||
3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年增速 | % | <10 | 约束性 | |||||||||||||||||||||
(二十六)健康产业发展行动(牵头单位:发改局)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2年工作目标 | 指标性质 | 工作措施及实施计划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1 | 社会办医服务量占比 | % | 20 | 预期性 | 持续做好社会办医引进工作,2020年引进杭州口腔医院,社会办医服务量占比达20%以上。 | 2020年12月 | 卫生健康局 | ||||||||||||||||||
2 | 建成各类健康产业园区 | 个 | 完成省市任务 | 预期性 | 按照“多规融合”的要求及城西科创大走廊规划,不断优化小镇空间布局,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大健康产业合理布局,促进小镇产业集群发展。 | 2022年12月 | 发改局 锦南新城管委会 规划资源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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