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14/2021-815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11 |
为贯彻落实《加强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包括新冠病毒疫苗在内的疫苗产品流通使用全流程监督工作,临安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防范疫苗质量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疫苗接种安全有效。
一是明确分工,全面覆盖。科所分工协作,同时出击,分别对疾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接种点)开展了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关注冷链设备运转情况和运输配送记录,确保疫苗存放温度稳定在规定范围内;核查疫苗进购渠道,通过核对生产企业、规格,批号等确认是否为上一级疾控中心或经批准的企业采购、配送;检查新冠疫苗作废处置相关操作是否规范,保障疫苗渠道的封闭性。
二是常态巡查,全面从严。基层市场监管所开展疫苗接种点每周巡查专项工作,着重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日进行检查,若疫苗接种出现不良反应或质量安全问题及时记录和上报。同时,对疫苗存放点的周边环境进行评估研判,督促医务人员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防疫苗失窃,消除一切流入非法渠道的可能。
三是细致深入,全面兼顾。在开展疫苗安全质量专项检查的同时,同步推进相关工作。一方面加强检查接种单位救急药品的管理,确认盐酸肾上腺素、地塞米松等常见药物凭证齐全,专人负责。另一方面,督促接种单位做好疫苗追溯信息上传报送工作,加强联动,落实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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