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74/2021-7039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财政地税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2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ZB-2021-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临安区山牛坞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处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技术分第一条 | “运维方案(6分):对投标人制定的运行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 “运维方案(8分):对投标人制定的运行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
2 | 技术分第九条 | 应急措施(4分):对投标人制定应急预案措施方案的完整性、响应性、科学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 应急措施(4分):对投标人制定应急预案措施方案的完整性、响应性、科学、合理性等,含试运营期内渗滤液(含浓缩液)期应急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
3 | 技术分第十一条 | 现场勘查(2分):投标单位到现场勘查了解情况并由业主单位出具证明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 删除该条 |
4 | 资信及商务分第一条 | 业绩: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渗滤液运营项目及其浓缩液运营案例,每提供一个处理量为400吨/天及以上渗滤液运营案例(以合同或委托服务协议计)得3分;每提供1个处理量100吨/天及以上浓缩液运营案例((以合同或委托服务协议计)得5分,最高8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业主单位评价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未提供无不得分,业主单位评价不良的不得分) | 业绩: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渗滤液运营项目及其浓缩液运营案例,每提供一个处理量为400吨/天及以上渗滤液运营案例(以合同或委托服务协议计)且稳定运营1年及以上(须业主单位开具证明)得3分,最高得3分;每提供1个处理量100吨/天及以上浓缩液运营案例((以合同或委托服务协议计)且稳定运营1年及以上(须业主单位开具证明)得5分,最高得5分;本项累计最高得8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业主单位评价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未提供无不得分,业主单位评价不良的不得分) |
5 | 资信及商务分第四条 | 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硕士学历的得1分,具有环保相关博士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为市级人才的得1分,省级人才的得2分,国家级人才的得3分;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获得环保相关发明专利的,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0-8分) | 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项目负责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渗滤液运营项目及其浓缩液运营案例,每提供一个处理量为400吨/天及以上渗滤液运营案例(以合同或委托服务协议计)且稳定运营1年及以上(须业主单位开具证明)得1分,最高得1分;每提供1个处理量100吨/天及以上浓缩液运营案例((以合同或委托服务协议计)且稳定运营1年及以上(须业主单位开具证明)得3分,最高得3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未体现的不得分);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0-7分) |
6 | 资信及商务分 | 新增 | 投标人或投标人项目团队成员获得环保相关发明专利的,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0-1分)。 |
7 | 排放标准 |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表2标准 |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表3标准 |
8 | 新增采购需求更正 | / | 渗滤液(含浓缩液)进水污染物平均浓度约为:CODCr8000—10000mg/L,NH3-N2000—2500mg/。现项目渗滤液采用两级A/O+超滤+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浓缩液采用高级氧化法处理工艺,投标人须按本项目现有设备进行后续运维(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放在技术分第九条应急措施内容部分,未提供的作无效标处理),如投标人未按本项目现有设备进行后续运维,造成设备损坏或环境污染等,相应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9 | 新增采购需求更正 | / | 本项目调试期为30日历天,中标人须在30日历天内完成调试并进入试运营期。调试期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如中标人未能在30日历天内完成调试并进入试运营期,甲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解除合同,并且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调试期及试运营期内渗滤液(含浓缩液)的处置由中标人负责,试运营期结束经甲方考核验收合格后,该部分费用由甲方按实结算;如试运营期中标人未通过考核,甲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解除合同,停止资金拨付,并且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
10 | 新增采购需求更正 | / | 渗滤液尾水回用率不低于40%,即渗滤液尾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再生利用标准不低于40%。 |
更正日期:2021年0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更正内容详见补充通知及修改后采购文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临安区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大街6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悦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638-07161
质疑联系人:潘高峰
质疑联系方式:0571-63807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钱王街855号华兴集团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晓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1088882
质疑联系人:童莉莉
质疑联系方式:0571-610888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临天路1950号
传 真:0571-63722886
联系人 :喻伟建
监督投诉电话:0571-6107395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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