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991/2021-7104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昌化镇 | 成文日期 | 2021-03-17 |
2021年3月21日(周日)上午9:30,昌化镇将在8300沉香酒店(唐昌街710号)举行2018年昌化镇限价期房摇号活动。本次摇号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进行,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相关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迁户代表等现场监督。选购房序号摇号结果在《今日临安》和昌化镇微信公众号“临安昌化发布”公示。
Q:1.限价期房是什么?
答:限价期房是2018年市场在售房源不足的情况下,为保障被补偿人(被征收人)货币化补偿安置后买得到房子,从而出台的保障性商品房购买政策,是政府在被补偿房屋一次性货币化补偿结束后给予的额外购房指标,以套为单位,并不是安置房。
Q:2.有哪些限价期房房源?需求如何?
答:昌化镇已实施城改项目选择限价期房的共122户,166套。本次昌化镇提供的房源位于塔园街北侧,唐昌学府1幢、2幢、5幢、8幢,共计198套房屋。具体房源信息及选房时间以选房通告为准。
Q:3.电脑摇号活动是怎么安排的?
答:2018年昌化镇选房序号电脑摇号活动计划在3月份进行,摇号是通过电脑进行的,届时由临安公证处现场公证,相关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及村代表等现场监督。由于疫情防控需要,群众代表每户可安排一人现场观看。选房序号摇号名单及结果会予以公示。
特别说明:本次摇号活动是确定购房顺序号,不是确定楼盘。购房顺序号即为准购证号。
Q:4.哪些人具备购房资格?
答:申领准购证时应当登记购房人,下列人员具备购房资格:集体土地房屋为土地证持有人及其配偶或者父母、子女,补偿协议载明的安置人口;国有土地房屋为产权人及其配偶或者父母、子女。
购房人为夫妻双方的准购证只登记一个人姓名,网签购房合同时一般为夫妻双方;若配偶放弃的,需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签署放弃产权申明。
Q:5.如何申领准购证?
答:昌化镇政府负责准购证的发放、登记等工作。被征迁房屋产权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户主)和购房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征收补偿协议书原件,到指定地点申领准购证。购房人非户主本人的需要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原件。准购证一经发放,购房人不得变更。
Q:6.户主去世如何办理准购证?
答:征收协议签订前户主去世的,原则上按照签约和公示结果办理。征收协议签订后户主去世的,应到公证处办理有关公证手续,以公证书确定限价期房购房人。
Q:7.准购证使用有哪些要求?
答:①准购证实行“实名制”,不得赠与、转让。②每户一个准购证号,准购证按限价期房套数发放,即1套发1张、2套发2张、3套发3张。每张准购证限购一套限价期房。③准购证号固定不变,同一准购证号有多个指标的,第1张先选、再第2张、第3张。④因司法调解或裁定等从户内拆分准购证的,自行协商顺序,协商不成的抽签决定;未按规定参加抽签的,未参加人为顺序在后。⑤购房人选定房屋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购房合同或缴清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限价期房购买权利,准购证作废、不予补偿,购房定金不予退还。⑥准购证有效期为选购房通告发布后6个月内。未按时参加选房的,可凭准购证在期限内选房,先到先选。逾期未完成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限价期房购买权利,不予补偿。
Q:8.选房规则是怎么样的?本次选房分为两轮进行。
答:按准购证号先后顺序进行第一轮选房;同一准购证号有多个指标的,第1张先选、再第2张、第3张。第一轮选房时,选购房人原住房合法面积80平方米及以下的只能选择B户型(约87平方米及以下户型,以楼书为准);选购房人购买2套房屋的限选1套A户型(约120平方米户型,以楼书为准);选购房人购买3套房屋的限选2套A户型(约120平方米户型,以楼书为准)。选购房人在第一轮放弃选房(含部分放弃)的,可在第二轮按照准购证号(选房顺序号)先后顺序进行选房,不限定户型。
Q:9.购房款什么时间交?
答:电脑摇号时不交任何费用。选房后90天内签订购房合同并缴清购房款、地下停车位价款等费用(按揭的应办结贷款手续),同一套房的定金可抵交上述费用。
楼盘交付时,按实测面积重新计算房款,同时计算物业维修基金,购房者在结清房款差价、物业维修基金后,办理交付手续。
购房人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缴纳一年的物业服务费。
选房时同步选定地下停车位,每套住宅可选购一个。地下停车位每个7万元,非标车位购买价格以现场公示为准。
Q:10.上市政策是怎么样的?
答:根据现行政策,2018年限价期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满3年上市交易时,根据上市交易时的具体政策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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