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89/2021-7129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22 |
关于拟作出临安区青山湖综合治理保护工程—水域调整(占补平衡)和水库清淤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告(拟作出审批意见)
临安区青山湖综合治理保护工程—水域调整(占补平衡)和水库清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审查,拟作出该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临安区青山湖综合治理保护工程—水域调整(占补平
衡)和水库清淤项目
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区东、青山水库库尾的北、南侧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建设管理有限
公司
商炜1595716016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工程总投资78243万元,水域调整15片,其中
开挖疏浚区9片,面积2.42km2,控制开挖底高程22.7m,开挖土石方1106.3万m3(含水库清淤);回填区块6片,面积1.66km2,控制回填高程31.2m,回填土石方673.5万m3。工程共产生弃渣432.8万m3。占补平衡实施完成后,可多补偿青山水库防洪库容约51万m3。项目不涉及营运期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见环评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见环评文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见环评文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1-23616029、0571-23616028
邮箱:3478232860@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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