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82/2021-712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22 |
各广大市民:
为便于杭州市临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展受委托事项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7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临编办〔2020〕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关于启用“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专用章(1)”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征求意见日期2021年3月23至2021年3月31日。
联 系 人:郜成群
联系电话:0571-61101207
附件:《关于启用“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专用章(1)”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关于启用“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专用章(1)”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区各有关单位:
为便于杭州市临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下简称“监察大队”)开展受委托事项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启用“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专用章(1)”(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专用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行政执法专用章仅限于监察大队在杭州市临安区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等行政执法工作时使用。
二、启用时间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
三、其他事项
(一)启用行政执法专用章,便于监察大队开展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监察大队要严格按照受委托事项范围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二)监察大队要严格执行印章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确保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月*日
附件:
启用印章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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