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93/2021-716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01 |
杭州市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汇总)
2021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1年预算公开附表
一、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与决策部署,组织拟订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和文物政策措施。
2.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4.指导、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指导、推进全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临安文化研究有关工作。
6.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重大项目规划和建设,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全域发展。指导监督全区乡村旅游发展。
7.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市场发展,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行业监管,指导推进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行业安全工作,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市场,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8.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国内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指导、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活动,指导全区旅游宣传品制作和旅游会奖工作,扩大临安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的影响力。
9.统筹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产业,引导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
10.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数字化建设。
11.指导和监管全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内容管理及安全播出,指导落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2.负责全区文物考古发掘、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全区文物资源调查。监督管理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负责文物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世界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
13.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体育经营活动,负责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规模体育活动和体育系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组织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区级体育社会组织的业务监管,指导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管理健身气功。
14.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承担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市场的行政执法职责,维护市场秩序。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文化和旅游、体育等各行业间的融合发展,加大公共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增强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使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文化馆、局属图书馆、局属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局属吴越国王陵管理所和局属文物保护管理所。
二、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7930.97万元。
(二)关于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收入预算7930.9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44.97万元,占96.39%;政府性基金收入286万元,占3.61%;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支出预算7930.9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42.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2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287.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096.36万元,占39.04%;日常公用支出416.45万元,占5.25%;项目支出4418.16万元,占55.7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30.9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644.97万元、政府性基金2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42.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2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287.9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44.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28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较上年有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842.10万元,占89.5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8.12万元,占5.73%;卫生健康(类)支出112.65万元,占1.4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50.20万元,占3.2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9万元,占0.02%;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934.7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1034.77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履行职能开展各类活动方面的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艺术表演场所(项)99万元,主要用于艺术表演场所的开支。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91.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钱王文化艺术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开支。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文化馆开展钱王文化艺术节、举办新年音乐会等系列文化活动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26.5万元,主要用于横向、纵向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开支。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8.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作品创作开支。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66.5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履行工作职能开展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市场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16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旅游推介活动,宣传临安旅游资源。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8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127.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981.02万元,主要用于区文保所文物库房安全防范、日常文物征集、文保单位维护修缮等项目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457.55万元,主要用于区博物馆正常运行等项目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430.8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40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23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场馆维护及免费开放。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364.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各类体育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4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4.8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2.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1.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30.1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0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0.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规定比例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6.7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50.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开展工作职能的项目支出。
(六)关于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44.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96.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16.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8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910.23万元,主要是2020年年中追加部分项目经费、上级补助项目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类)支出286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86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八)关于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6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87万元,增长55.5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这两年都没有安排因公出国。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6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5.53%。主要用于接待接待横向业务部门、上级部门以及举办文体旅游系列活动相关人员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因疫情特殊情况,公务接待及文体旅游系列活动较往年减少较多,今年疫情平稳控制,公务接待及文体旅游系列活动将正常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8.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2万元,增长3.60%,主要是全年工资奖金基数上涨,相应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74.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8.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3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32.16万元。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预算安排1.8万元,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体育场地设施维修预算安排25万元,确保体育场地设施安全。体育场馆免费开放经费预算安排20万元,全民健身日前后一周,区内体育场馆对市民免费开放,增强市民幸福感和体验感。信息中心建设运营维护预算安排180万元,临安区智慧文旅大数据平台维护和运营。全区文体旅游工作会议培训经费预算安排17万元,组织好全区性会议培训工作,及时下达相关工作精神。全民健身器材购置预算安排60万元,按照年初计划采购健身器材,方便市民家门口健身需求。全民健身系列活动预算安排181万元,按照计划举办好2021年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出租房屋维修及管理预算安排1万元,国有资产房屋的维修及管理。办公设备购置预算安排25.85万元,保障正常办公。功臣塔、普庆寺石塔、南屏塔、秀峰塔、祈祥塔防雷设施安装预算安排82万元,保护文物安全。半马赛事预算安排150万元,办好半马赛事,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市场监管及宣传经费预算安排13.5万元,对全区文化体育市场有效监管,适时报道亮点、特色工作。执法服装采购经费预算安排1.75万元,按照省厅要求采购执法服装,提升执法严肃性。承办、参加、观摩省级以上体育赛事预算安排110万元,承办、参加、观摩省级以上体育赛事,争取体育比赛优异成绩,并做好亚运会相关筹办工作。文化旅游招商引资推介预算安排40万元,组织推介年度文旅项目招商引资活动等,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文旅市场安全生产预算安排28万元,确保旅游、文化、体育、文物市场。旅游市场推广预算安排125万元,推广临安旅游文化,提升临安旅游产业水平。旅游统计预算安排30万元,完成全年各项数据采集、经济形势分析及统计工作。旅游行业管理预算安排27万元,旅游行业规范管理,树立良好行风。旅游项目建设前期费用预算安排45万元,做好旅游项目建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日常稽查、执法办案经费预算安排31万元,确保旅游、文化、体育、文物市场平稳有序。智慧文化预算安排79万元,对全区范围内文化场所进行有效数字监管。杭州市第二十届运动会预算安排140万元,参加、承办杭州市第二十届运动会相关赛事,并取得好成绩。法制宣传、举报奖励经费预算安排4万元,对市民进行法制宣传,并对有效举报进行相应奖励。浙西旅游合作峰会预算安排100万元,展示临安,提升临安知名度,为打造临安全域旅游增添力量。群众文化系列活动预算安排238万元,按年初计划举办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提高市民参与感和幸福感,提升生活品质。茶文化研究经费预算安排45万元,临安茶文化品牌提升并推广。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预算安排20万元,组队参加各类阳光体育比,提升中小学生体育竞技水平。信息网络构建及维护预算安排5万元,建立数字化文化馆,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便利地了解临安群众文化。公共交通专项预算安排10.49万元,文化馆举办各种文化下乡活动,需要租用车辆用于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及演员的运输。文化交流与合作预算安排22万元,用于文化馆文化走亲、文化民间艺术交流支出。文化馆免费开放预算安排42万元,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的要求,做好免费开放工作,开展公益性辅导培训。精品创作预算安排20万元,文化馆书法美术、戏曲戏剧、文学作品、音乐舞蹈等创新,争取创作出更多精品节目、品牌节目。群众文化活动经费预算安排93万元,配合区委区政府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艺术表演团体预算安排91.4万元,建设钱王文化艺术团,以弘扬钱王文化为主旨,服务中心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相应职责。艺术表演场所预算安排99万元,承接区委区政府的重大会议,保证会议顺利召开。送戏下乡预算安排100万元,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非遗传承人补助预算安排15万元,按照文件标准对非遗传承人进行补助。非遗文化交流与合作预算安排4.5万元,传承人的交流与学习宣传。非遗文化创作与保护经费预算安排13.5万元,保护、创作非遗项目,使其得以传承。图书馆运维经费预算安排71万元,确保图书馆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给读者提供一个整洁明亮、舒适、安全的阅读环境,吸引更多的市民走进图书馆。图书馆物业管理经费预算安排85万元,确保图书馆本馆、少儿分馆及杭州书房(原集贤书房)整体环境的整洁及场所内人与物的安全。农家书屋专项经费预算安排59.6万元,使临安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设工作能够有效系统性、全面性地开展并提升;文献数量的增加使得图书馆基础业务数据都相应增长;为送书下乡、书香民宿、图书流通点的建设提供资源保障,使得图书馆的服务体系逐渐壮大;一定程度上促进整个阅读环境的提升,缩小城乡阅读资源差距,保证国家一级馆的荣誉等级资格,打造书香临安。购书经费预算安排140.11万元,项目经费的支出为购买图书文献提供了经济保障,使得临安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建设工作能够系统性、全面性地开展并提升;文献数量的增加使得图书馆基础业务数据都相应增长;为图书分馆、杭州书房、书香民宿、图书流通点的建设提供资源保障,使得图书馆的服务体系逐渐壮大;一定程度上促进整个阅读环境的提升,保证国家一级馆的荣誉等级资格,打造书香临安。临安悦读预算9.89安排万元,临安悦读服务点的开设,等于是把图书分馆开到了书店,恰好在城西多了一处借阅点,弥补了图书馆借阅点城西相对欠缺的问题;图书馆利用悦读服务让读者参与到馆藏建设的荐购中来,读者完全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采购图书;临安区图书馆的服务阵地延伸更广,为广大读者提供了更便捷的借阅服务,逛书店也可以借书。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预算安排46万元,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最大限度地发挥图书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阵地作用。杭州书房建设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39.5万元,由市文广旅游局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年度考核考评,考评纳入各区县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纳入“文化兴盛行动”专项考核。公共数字文化重点工程建设运维经费预算安排21.5万元,让读者免费享受公共文化服务,通过网络、移动终端和触摸屏免费使用海量数字资源。办公设备家具采购预算安排9.6万元,改善馆内设施设备,提高读者在借阅图书、参与活动过程中的体验度,增强图书馆与广大读者之间的粘合度,充分发挥图书馆基层文化阵地的作用,树立图书馆的良好社会形象。临展费用预算安排50万元,举办好4-6个临时展览。办公家具购置预算安排0.8万元,保障正常办公。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预算安排28万元,做好博物馆免费对外开放。博物馆运维经费预算安排77万元,确保博物馆正常运行。可移动文物技术修复、包装制作费预算安排30万元,提高文物安全性、稳定性。工作服预算安排8.75万元,提升对外形象。文保单位保护管理及考古发掘费预算安排5万元,做好突发性抢救性发掘及不可移动文物零星维修。物业管理费预算安排263万元,确保博物馆整体环境的整洁及场所内人与物的安全。乡村旅游预算安排80万元,做好乡村旅游各类推广活动,提升乡村旅游档次和品位。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安排1.9万元,保证正常办公需要。国民体测器材采购预算安排30万元,按标准采购体测器材。国民体质测试费预算安排15万元,按规定做好国民体质测试工作,及时了解国民体质情况。灯光球场维修费预算安排3万元,维护好灯光球场,以保证开展相关活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经费预算安排3万元,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使其可以真正发挥作用。物业管理费预算安排100万元,确保吴越国王陵整体环境的整洁及场所内人与物的安全。临安区功臣塔保养维护项目预算安排40万元,维护好功臣塔。办公设备购置预算安排7万元,保障正常办公。吴越国王陵免费开放经费预算安排25万元,按照规定实行吴越国王陵免费开放。吴越国王陵运维经费预算安排15.6万元,保障吴越国王陵正常运行。学术研究费用预算安排10万元,做好吴越国王陵及其他文物保护相关学术研究。文保单位保护管理费预算安排5.6万元,对全区文保单位进行日常管理维护。清明恭祭钱王活动费用预算安排10万元,开展好清明恭祭钱王活动。绿化更新采购及病虫害防治经费预算安排15万元,对吴越国王陵进行及时绿化更新并做好病虫害防治。办公家具购置预算安排5.82万元,保障正常办公。临安区文保单位(点)监控安装及巡查守护项目预算安排660万元,确保文物安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5.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机关及参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和车辆交通经费。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图书馆项:是指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场所项:是指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的剧场(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是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交流与合作项:是指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是指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是指反映文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是指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是指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是指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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